新華社北京2月17日電(記者張毅)記者17日從商務部獲悉,為貫徹落實2007年中央1號文件精神,商務部將在前兩年試點的基礎之上,按照“縣市全面推進,鄉村擴大覆蓋”的原則,在全國所有具備條件的縣市推開“萬村千鄉市場工程”。2007年將新建連鎖化農家店10萬個,到年底在全國累計建設25萬個連鎖化農家店,覆蓋75%以上的縣市,完成“萬村千鄉市場工程”三年工作目標。
日前,商務部下發《關於做好2007年“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工作的通知》,對2007年“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進行全面部署。
為確保目標的順利實現,商務部將緊緊圍繞項目建設質量和農家店生存發展能力兩個核心展開工作。一是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切實抓好項目質量建設。要嚴格執行各項質量管理規定,加強項目的監督管理,實行動態分類管理,並建立退出機制。二是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增強農家店紮根農村、不斷生存發展的能力。努力消除各類政策性障礙,著力減輕農家店稅費負擔,不斷擴大農家店商品和服務經營範圍,探索“一網多用”,提高農家店經營效益。
為有效推進農村流通現代化,充分發揮第三方物流企業在物流配送方面的優勢,2007年商務部將積極引導第三方物流企業參與“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與承辦企業合作,共同做好農村商品統一配送,提高配送率,確保農村商品的質優價廉。
2007年,商務部還將強化對標識的管理。承辦企業建設的項目,未經驗收合格,嚴禁使用“萬村千鄉”或“商務部”字樣及相關圖案。對取消資格的承辦企業及農家店要及時收回標識牌。對非“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承辦企業盜用標識及字樣的,要配合工商部門進行嚴厲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