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18日電(記者 謝登科)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近日表示,2007年銀監會系統將全面實施《銀監會工作人員履職問責試行辦法》,這是繼“約法三章”“三項清理”“履職回避”之後,銀監會進一步規範工作人員履職行為、嚴格內部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舉措。
劉明康在銀監會系統紀檢監察工作會議上説,對工作人員實施履職問責,加強對自身的監督和約束,既是《銀監法》的要求,也是提高監管有效性的現實需要。對工作人員不正確履行職責、濫用職權和各種不作為行為,對監管或其他工作質量、效率不達標準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等行為,必須進行責任追究,以強化工作人員責任意識,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形成“有崗必有責、盡責必監督、違責必追究、失責必處罰”的氛圍和機制。
劉明康要求,銀監會各級領導幹部要不斷強化“一崗雙責”的意識,既要抓好分管的業務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把反腐倡廉、案件防範工作與業務工作同研究、同規劃、同佈置、同檢查、同考核、同問責,真正做到“兩手抓、兩手硬”,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始終保持應有的力度。各級紀檢監察幹部要努力學習法律、經濟、金融和銀行監管等方面的知識,改善知識結構,增強專業素養,提高應對各種複雜問題和客觀判斷疑難案情的能力。
銀監會成立以來,一直堅持標本兼治、懲防並舉的方針,以改革的方法和創新的思路,圍繞提高監管有效性和公信力,從規範工作人員履職行為入手,每年確定一項工作重點,制定並認真執行“約法三章”“三項清理”、履職回避等內部監督制度,反腐倡廉呈現每年一大步、三年三大步的良好態勢。2006年,銀監會出臺了《銀監會工作人員履職問責暫行辦法》和《銀監會工作人員違反廉潔從政從業規定處理處罰暫行辦法》等一系列制度規定,實施了黨風廉政建設巡察和360度考核評價辦法,監督機制建設取得新的突破,源頭治腐、治理商業賄賂和行風建設等項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和新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