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8日電(記者 張淼淼)2006年,北京市城鎮職工平均工資36097元,比上年增長10.02%,其增長的絕對量達新中國成立以來最高值。
8日,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最新發佈了“2007年企業工資指導線”,並透露了以上信息。
“雖然2006年,北京的職工工資處於高速增長期,但在工資分配方面依然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工資處處長徐樹理説,目前行業間、企業間及企業內部工資收入差距有擴大的趨勢;部分企業曲解最低工資含義,以最低工資作為最低薪酬;一些企業管理層收入與普通職工及技術工人工資差距較大。
據介紹,“2007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由三條線構成。一是基準線,9.5%;二是上線,(又稱為預警線),為職工平均工資增長14.5%;三是下線,為企業職工平均工資與上年相比零增長或負增長,但當年企業支付正常勞動職工的工資不能低於北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工資指導線’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對企業工資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措施,也是勞動力供需雙方對勞動報酬産生爭議時最重要的協商依據。”徐樹理告訴記者,為解決企業工資分配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勞動部門在發佈企業工資指導線時,還提出了以下具體實施意見:
壟斷行業的企業及國家財政補貼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一般不突破基準線;競爭性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及已不享受國家政策性補貼的城市公用事業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職工平均工資的增長一般不得突破上線(預警線)。
各類企業工資分配應該向一線普通職工及技術工人傾斜。特別是對工資水平低於上年全市職工平均工資60%及本企業平均工資、或兩年未增資及工資增長緩慢的上述崗位人員,其工資增幅應當高於本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平均工資增長幅度。生産一線及技術工人崗位人員平均工資水平不增長的企業,經營者工資不應增長。
據悉,在發佈工資指導線的同時,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還發佈了不同經濟類型國民經濟各行業人工成本狀況及社會部分職位工資指導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