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海口6月19日電(記者卜雲彤)日前出臺的《海南省黨政領導幹部問責暫行規定》中規定,領導幹部政治責任和道義責任也要受追究。工作出現嚴重失誤,領導幹部以公開檢討、賠禮道歉、引咎辭職等方式主動承擔道義和政治責任,是自覺遵守政治倫理、從政道德的體現。
海南省紀委副書記、省監察廳廳長丁伯東説,一般來説,領導幹部的責任可以分為法律責任、紀律責任、政治責任和道義責任。政治責任和道義責任的概念較為抽象,目前還沒有準確權威的界定和公認的定義,但不妨礙我們在問責制中應用這個概念,並賦予特定的涵義。
丁伯東説,領導幹部責任之所以重大,是因為他們的權力大。按權責統一的原則,有多大的權力,就要承擔多大的責任,而且要全面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