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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稅率下調影響企業利潤 調整結構成對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27日   來源:新華社

出口退稅率下調影響企業利潤 調整結構成企業應對之策

    新華社北京6月27日電(記者王宇 何雨欣 李延霞)即將於7月1日起實施的出口退稅率調整政策,涉及化工、造紙、傢具、鋼材、水泥、紡織等諸多行業。財政部稅政司副司長王曉華27日在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時表示,“有保有壓”的稅率調整原則給不同類型企業將帶來不同影響。從部分企業近日發佈的公告可以看出,調整結構成為其利潤下降時的主要應對之策。

    青島雙星股份有限公司日前發佈公告稱,公司輪胎産品2006年出口額為10億元,此次出口退稅率調整,將影響2007年成本1500萬元左右,對公司業績會産生一定負面影響。

    中國玻纖股份有限公司發佈的公告説,2006年公司産品出口額為13698.33萬美元,按出口退稅率下調8%計算,2006年度靜態利潤總額將減少1095.87萬美元,折合人民幣8557.32萬元,佔2006年度利潤總額32425.95萬元的比例為26.39%。

    根據財政部此前下發的通知,我國將於7月1日起,對部分橡膠及其製品的出口退稅率由13%下調至5%,部分玻璃纖維産品的出口退稅率將由現在的13%降低到5%,農藥産品的出口退稅率由11%下調至5%,化工産品的出口退稅率由13%下調至5%。

    國金證券研究所陳東分析認為,此次調整結構性影響比較明顯,主要受衝擊的行業包括磷化工、純鹼、染料、橡膠、塑料等化工行業以及造紙、傢具等行業。

    “這次出口退稅率的調整只有減法,沒有加法,所以對此次調整涉及到的出口企業總體來看,出口成本會有所增加,但是因為我們採取的是‘有保有壓、區別對待’的原則,所以具體到不同類型的企業,受影響的程度有所不同。”財政部稅政司副司長王曉華27日表示。

    王曉華指出,對一些競爭力比較強的企業,在出口産品時,可以在談判過程中通過調整合同定價轉移一部分成本,從而降低出口退稅調整的影響;對依靠簡單的價格競爭,靠退稅款維持利潤水平的小企業來説,影響會比較大一些。

    面對利潤的可能下降,一些企業未雨綢繆應對退稅率調整。提價、通過節能降低成本是其主要應對方案。

    青島雙星公司表示,將通過適當調整相應産品價格,對産品結構等進行創新調整,節約挖潛、增收節支等措施積極予以應對,最大限度降低此次退稅率下調帶來的不利影響。

    玻纖股份發佈公告稱,公司將主動與客戶協商,並積極推進增收節支降耗等成本節約活動,力求最大限度地降低此次退稅率調整帶來的不利影響。

    “出口退稅等稅收政策的頻頻出臺,給企業傳遞技術革新的信號。”中國社科院財貿所所長高培勇認為,以前一些企業沒把利潤增長點放在技術創新上,而是靠退稅過日子。現在,政策的調整將逼迫他們加大研發,尋找新的利潤點,最終有利於企業增長方式的轉變。”

    王曉華表示,國家的産業政策是很明確的,從長期來看,“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産品出口還是會受到限制。所以企業的生産方向、投資方向要符合國家産業政策的調整方向,這樣受政策影響就會小一點。

    財政部官員:近期是否調整出口退稅政策要看外貿形勢發展變化

    新華社北京6月27日電(記者何雨欣、王宇)財政部稅政司副司長王曉華27日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時表示,近期要不要調整出口退稅政策,主要還是看這次政策調整的效果以及外貿形勢發展變化的情況,目前難以作出肯定的答覆。

    2007年6月18日我國正式發佈通知,規定自2007年7月1日起,調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稅政策,調整共涉及2831項商品,約佔海關稅則中全部商品總數的37%。

    王曉華介紹,這次政策調整的目的有兩個,第一是緩解外貿順差過大的問題,促進外貿平衡,第二是優化出口産品結構,從而促進經濟結構的調整,轉變經濟增長方式。

    “去年9月份我們調整了一次出口退稅率,今年7月1日又要再次調整出口退稅率,時間間隔不是很長,造成政策調整頻繁的印象。”王曉華説,但這兩次出口退稅政策調整的目標是不完全一樣的。

    “去年調整主要是針對‘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産品,因為這些産品出口增速過猛,想通過降低或者取消其産品的出口退稅率,來控制其生産和出口;這次政策調整的目標主要是為了減順差,大部分內容是針對那些容易引起貿易摩擦的産品。”王曉華介紹。

    王曉華還説,這次出口退稅政策的調整,有利於緩解外貿順差過大的矛盾,但出口退稅政策調整的效果也存在著一定的不確定性,比如對於一些在國際市場上具有很強競爭力的出口商品,企業由於降低出口退稅率增加的成本,很容易通過漲價方式轉嫁給國外進口商,出口量未必會有明顯減少。

    “至於調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的目的到底是要控制出口還是增加稅收,這應該是一個很肯定的答覆。”王曉華指出,這次調整的目的主要是要減順差,應該説跟增加國家稅收是沒有關係的。

    稅制改革以來 我國5次大幅調整出口退稅政策

    新華社北京6月27日電(記者何雨欣、王宇)財政部稅政司副司長王曉華27日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時表示,1994年稅制改革以來,我國5次大幅調整出口退稅政策。

    1994年稅制改革以來,增值稅制度裏面規定,對出口産品實行零稅率,也就是按照産品適用的增值稅稅率實行全額退稅。

    “由於受到稅收徵管水平的影響以及財政承受能力的影響,這個政策只執行了一年多。”王曉華説,我國在1995年和1996年降低了出口貨物退稅率,調整為3%、6%和9%三檔,這是第一次調整。

    為了應對亞洲金融危機以後帶來的各種不利影響,促進出口,我國在1998年以後又提高了部分出口産品退稅率,變為5%、13%、15%、17%四檔,這是出口退稅政策的第二次調整。

    由於出口退稅率提高,外貿出口連續三年大幅度、超計劃增長,所以在1999年我國財政出現欠退,到2002年時,累計拖欠退稅款已經形成較大規模。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國家決定從2004年1月1日起改革出口退稅機制,同時降低出口退稅率,調整以後,出口退稅率變為5%、8%、11%、13%和17%五檔,這是第三次調整。

    王曉華介紹,第四次調整是從2005年開始,國家分期分批調低和取消了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産品的出口退稅率,同時適當降低了紡織品等容易引起貿易摩擦的出口退稅率,提高重大技術裝備、IT産品、生物醫藥産品的出口退稅率。

    第五次調整就是即將在今年7月1日執行的政策,調整共涉及2831項商品,約佔海關稅則中全部商品總數的37%。經過這次調整以後,出口退稅率變成5%、9%、11%、13%和17%五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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