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10日電(李雪、王立彬)今後我國退耕還林工作重點將從大規模推進向已有成果的鞏固和發展轉變,從退耕造林為主向荒山造林和封山育林為主轉變,從大面積的外延擴張向加強經營管護、提高森林質量和成效轉變。
國家林業局副局長李育材10日表示,這三個轉變是今後的退耕還林工作的方向。鞏固退耕還林成果、解決退耕農戶長遠生計的六條配套措施也已明確。一是加大基本口糧田建設力度。二是加強農村能源建設。因地制宜,以農村沼氣建設為重點、加強節柴灶、太陽灶建設,適當發展小水電。三是繼續推進生態移民。對居住地基本不具備生存條件的特困人口,實行易地搬遷。四是繼續扶持退耕還林地區。五是調整退耕還林規劃。進一步摸清25度以上坡耕地的實際情況,實事求是地制訂退耕還林工程建設規劃。六是繼續安排荒山造林計劃。為加快國土綠化進程,推進生態建設,今後繼續安排荒山造林、封山育林。繼續按原渠道安排種苗造林補助資金,並視情況適當提高補助標準。
到2006年底,我國已累計完成退耕還林任務3.64億畝。而為確保“十一五”期間耕地不少於18億畝,原定“十一五”期間退耕還林2000萬畝的規模,除2006年已安排400萬畝外,其餘暫不安排。李育材説,2007年沒有安排退耕地造林計劃,並不意味著今後就不再安排退耕地造林。因為《通知》同時也要求,國務院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摸清25度以上坡耕地的實際情況,在深入調查研究、認真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實事求是地制訂退耕還林工程建設規劃。
中央財政對退耕還林補助標準並未降低
新華社北京10月10日電(李雪、王立彬)根據新出臺的《國務院關於完善退耕還林政策的通知》具體政策,在原先的退耕還林糧食和生活費補助期滿後,中央財政將繼續對退耕農戶給予現金補助,標準並未降低。
根據新出臺的這一政策,補助標準為:長江流域及南方地區每畝退耕地每年補助現金105元;黃河流域及北方地區每畝退耕地每年補助現金70元。原每畝退耕地每年20元生活補助費,繼續直接補助給退耕農戶,並與管護任務挂鉤。補助期為:還生態林補助8年,還經濟林補助5年,還草補助2年。與上一期的補助相比,延長期內直補給退耕農戶的糧食補助資金只是原有補助的一半。國家林業局副局長李育材10日在此間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雖然在延長期內對退耕農戶的糧食補助資金只是原來的一半,但這並不意味著退耕還林補助標準的降低。
李育材説,儘管只拿出一半的糧食補助資金對退耕農戶直接補助,但另一半資金將作為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專項資金,也是用於退耕農戶的,所以説補助標準沒有降低。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專項資金將集中力量解決影響退耕農戶長遠生計的突出問題,主要用於西部地區、京津風沙源治理區和享受西部地區政策的中部地區退耕農戶的基本口糧田建設、農村能源建設、生態移民以及補植補造,並向特殊困難地區傾斜。
退耕還林工程中央財政累計投入資金1300多億元
新華社北京10月10日電(李雪、王立彬)我國退耕還林工程建設實施9年來,中央財政累計投入資金達1300多億元,退耕還林錢糧補助直接實現了農民增收。
國家林業局副局長李育材10日在國家林業局的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説,退耕還林工程涉及全國3200多萬農戶、1.24億農民,中央財政已累計投入資金1300多億元,退耕農民平均每戶獲得補助3500元。退耕還林錢糧補助直接實現了農民增收。這些補助總體上約佔退耕農民人均純收入的10%,西部地區高於20%,寧夏、雲南一些縣達到45%以上。
今後我國的退耕還林工程建設將把鞏固退耕還林成果、確保退耕農戶長遠生計得到有效解決作為近期目標。李育材説,鞏固退耕還林成果,解決退耕農戶長遠生計的任務仍十分艱巨。目前,退耕還林工程營造的林木大多還處在未成林或幼林階段,短期內難有經濟效益。退耕農戶大多缺乏增收的門路,一旦停止錢糧補助,一些農戶就有可能返貧。
李育材説,國家林業局將確保解決3200多萬退耕農戶的長遠生計。據統計,有26%左右的退耕農民對退耕補助依賴較高,有10%左右的退耕農民在補助停止後生計將出現嚴重困難。因此,在原先的補助政策到期後,中央財政將繼續對退耕農戶給予適當補助。今後將著重解決退耕農戶的生計問題。引導退耕農戶加強林木後期管護,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繼續按原渠道安排種苗造林補助資金,並視情況適當提高補助標準。鼓勵退耕農民從事林業、副業和多种經營生産,發展畜牧、林果、花草、中藥材和觀光旅遊等産業。加大基本口糧田建設力度,加強農村能源建設。對居住地基本不具備生存條件的特困人口實行生態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