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26日電(記者張曉松)審計署日前發佈的最新統計數字顯示,去年全國共對36429名領導幹部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查出由於領導幹部直接經濟責任造成的違規問題金額61億元,損失浪費金額72億元,移送司法機關和紀檢監察部門查處147人。
記者26日從審計署了解到,去年全國共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14.2萬個單位,比2006年增長3%;專項資金審計和固定資産投資審計單位數有明顯增加,比2006年分別增長27%和17%;共查出各類損失浪費金額323億元。
去年,全國審計機關共開展效益審計項目37911個,重點放在揭示決策失誤和工程建設等活動中的損失浪費問題,共查出損失浪費問題金額153億元,比2006年增長64%;審計投資項目後核減工程款349億元,比2006年多核減152億元。
去年,審計機關共向司法機關移送案件443件,向紀檢監察部門移送事項1027件;審計後為被審計單位和國家挽回和避免經濟損失66億元;被審計單位根據審計建議制定整改措施9780項,建立健全規章制度5182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