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5月22日電(記者 趙仁偉)山東省人民檢察院22日作出部署,將開展為期一年半的查辦危害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瀆職犯罪專項工作,重點是查辦危害土地、礦産、森林、水電資源等能源資源和危害生態環境的瀆職犯罪案件。
在專項工作中,山東省檢察系統將重點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犯罪案件;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犯罪案件;違法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犯罪案件;環境監管失職犯罪案件;幫助破壞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犯罪案件,以及所涉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的犯罪案件;重特大安全生産事故案所涉及的瀆職犯罪案件;黨政領導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致使社保資金、土地整理資金等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犯罪案件。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有關負責人表示,去年以來,山東省檢察系統在全國率先開展了集中查辦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專項工作,依法查處了140余件破壞環境資源瀆職犯罪案件,推進了全省節能減排目標的落實和生態環境的改善。同時,全省治理生態環境和能源資源的任務依然艱巨,據有關部門初步統計,2005年以來,山東省共清查出“以租代徵”“違規擴區”“未批先用”等違法違規用地1222宗,涉及土地面積57900多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