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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城鄉全面實現義務教育免費歷程:三年四大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8月03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8月3日電(于春生 王茜 吳晶)國務院近日決定,自2008年秋季學期起,全面免除城市義務教育學雜費。這標誌著我國形成城鄉統籌的義務教育普惠制度,是我國這個發展中大國教育史上的又一座里程碑。

    早在上世紀80年代,我國就提出國家對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免收學費,但由於政府投入不足,小學生和初中生仍需繳納一定的學習費用。這為很多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造成一定的負擔。

    隨著社會經濟的迅猛發展和國家財力的增強,我國政府開始直面教育投入不足的問題。從2006年至2008年3年間,政府堅定決心,加大投入,逐步完成了從農村到城市,從試點到推廣,全面免除城鄉義務教育學雜費的進程,邁出了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四大步。

    第一步:西部貧困學生先品“免費果”

    2006年,我國將“國家將義務教育全面納入財政保障範圍”,寫進了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為在西部農村率先實施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提供了法律保障。這項改革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項目、按比例分擔的農村義務教育保障機制。實施改革的地區,義務教育不僅免除學雜費,還補助學校公用經費、維修改造校舍、免費提供教科書、補助寄宿生生活費等。

    “自古讀書須繳費,而今上學不花鈔。”在實施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西部山鄉,這句群眾自編的順口溜幾乎人人都能脫口而出。政策惠及的5000多萬名西部農村中小學學生,平均每個小學生年減負140元,初中生年減負180元,貧困寄宿生可減負500元。當年就有近20萬名因貧困輟學學生返回學校。

    為了保障新機制的順利實施,中央財政投入資金133億元,各地同時落實資金77億元,所有西部農村中小學都拿到了財政撥付的公用經費,多數省份農村義務教育投入水平有了較大程度的提高,“亂收費”現象得到有效遏制,輟學率大大降低,西部地區義務教育普及水平上了一個新臺階。 

    第二步:“兩免一補”惠及全國

    2007年春天,“免雜費、免書本費、逐步補助寄宿生生活費”的惠民政策,推廣到中東部地區。這意味著這項政策實現了對全國40萬所農村中小學的近1.5億名學生的全面覆蓋。

    2007年11月,教育部、財政部進一步調整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有關政策,明確了中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基本補助標準,規定全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部享受免費教科書政策,提前落實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提高中西部地區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測算單價標準。為此,全國財政將在3年內新增470億元左右的經費,以進一步加大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力度,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湖南省平江縣黃金洞鄉巨能學校校長張蒲喜高興地説,實行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後,自己不需要再籌措資金,學校基本運轉從一開始就“沒有大問題”。

    審計署有關負責人表示,就審計統計的54個縣而言,中央、省級財政專項補助在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中所佔的比重已由2005年的21%提高到2007年上半年的近30%。學校運轉保障水平得到提高,辦學條件明顯改善,學生及家庭的負擔得以減輕,保證了農村義務教育的全面實施。

    第三步:城市免學雜費試點

    “讓所有孩子都能上得起學,上好學”,是中國政府推進教育公平的堅定承諾。在義務教育階段,城鄉孩子應該平等享有接受教育的權利。為此,2008年春天,我國在北京、天津、上海等16個省區市和5個計劃單列市進行免除城市義務教育學雜費試點。

    根據部署,免除城市義務教育學雜費的標準為各省級人民政府制定的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一費制”中雜費標準,每位學生每年可免交190元至350元不等的費用。在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都與當地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一樣享受政策待遇。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在免除學雜費的同時,繼續免費提供教科書,並對確需寄宿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補助生活費。

    據有關部門統計,在這項試點工作中,共有1702萬名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除了學雜費,佔全國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總數的60%。中國的義務教育在新的起點上做出了讓民眾滿意的新成績。

    第四步:讓公共財政的陽光普照城鄉中小學

    今年秋季學期起,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雜費將在全國範圍內實施,惠及全國2.59萬所城市中小學的2821萬學生。

    國家教育總督學顧問、中國教育學會副會長陶西平説,全面免除城市義務教育學雜費,是繼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後的又一重要民生工程,是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的又一重大舉措。

    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副司長楊念魯説,中央不僅在資金安排、政策保障、省級統籌和資金管理等方面做出具體規定,而且對接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公辦學校足額撥付公用經費;同時,將安排專項資金,對進城農民工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問題解決較好的省份給予適當獎勵。

    教育是民族振興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經過長久的積澱和準備,我國3年來所推行的一系列法規、舉措,切合國情,適應民意,保障了義務教育的公益性質,保障了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為全面實現教育公平繪就了宏偉的藍圖。

    國務院常務會部署全面免除城市義務教育學雜費等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30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全面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工作,審議並原則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修正案(草案)》。

    會議決定,從2008年秋季學期開始,在全國範圍內全部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繼續免費提供教科書,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寄宿學生補助生活費。

    城市義務教育學雜費全免:中國教育史上的里程碑

    國務院決定,從2008年秋季學期開始,在全國範圍內全部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進一步強化政府對義務教育的保障責任。這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理念,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項重大決策,是我國教育史上又一座里程碑。

    幾千年來,孔子提出的“有教無類”,因為貧富差別的存在而成為一種難以實現的理想;但人人平等地享有接受教育的權利,始終是中華民族夢寐以求的目標。而今,這個夢想將在21世紀初中國的大地上成為現實。

    教育部:規範城市義務教育服務性收費代收費管理

    國務院決定從今年秋季學期開始,免除城市義務教育學雜費。在政策實施過程中,將嚴格規範城市義務教育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

    據教育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對規範城市義務教育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國務院提出了3點明確要求:一是加強預算管理。要求健全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預算編制制度和預算資金支付管理制度,將城市義務教育學校的經費支出全部納入預算。二是嚴格支出管理。要求城市義務教育學校嚴格按照預算辦理支出,確保資金的規範和有效使用。三是嚴格資金監管。要求加強對城市義務教育經費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嚴禁擠佔、截留和挪用。

    我國免除城市義務教育學費雜困難挑戰中推進公平

    國務院決定從2008年秋季學期開始,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雜費。在政府堅定的意志驅動和有力的財政保障下,這項政策正在力求突破預期的困難和挑戰,實現推進教育公平的初衷。

    免除城市義務教育學雜費是我國在2007年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免費後,推出的又一重大舉措。這兩項政策,惠及40萬所農村中小學的近1.5億名學生和2.59萬所城市中小學的2821萬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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