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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産品增值稅稅率恢復到17%有利於資源綜合利用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11月11日   來源:新華社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徵收率統一降低至3%

    新華社北京11月11日電(記者羅沙、韓潔)近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負責人11日表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徵收率統一降低至3%,將為中小企業提供一個更加有利的發展環境。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負責人指出,適用轉型改革的對像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改革後這些納稅人的增值稅負擔會普遍下降,而規模小、財務核算不健全的小規模納稅人(包括個體工商戶),由於是按照銷售額和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且不抵扣進項稅額,其增值稅負擔不會因轉型改革而降低。

    現行政策規定,小規模納稅人按工業和商業兩類分別適用6%和4%的徵收率。因此為了平衡小規模納稅人與一般納稅人之間的稅負水平,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和擴大就業,需要相應降低小規模納稅人的徵收率。考慮到現實經濟活動中小規模納稅人混業經營十分普遍,實際徵管中難以明確劃分工業和商業小規模納稅人,對小規模納稅人不再區分工業和商業設置兩檔徵收率,將小規模納稅人的徵收率統一降低至3%。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負責人表示,小規模納稅人徵收率水平的大幅下調,將減輕中小企業稅收負擔,為中小企業提供一個更加有利的發展環境。此外,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還將通過調高增值稅、營業稅起徵點等政策在稅收上進一步鼓勵中小企業的發展。

全國增值稅轉型改革方案與試點方案相比有三大調整

    新華社北京11月11日電(記者羅沙、韓潔)近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負責人11日表示,此次全國增值稅轉型改革方案與試點方案相比在三個方面作了調整。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負責人指出,與試點辦法相比,此次全國增值稅轉型改革方案的調整一是企業新購進設備所含進項稅額不再採用退稅辦法,而是採取規範的抵扣辦法,企業購進設備和原材料一樣,按正常辦法直接抵扣其進項稅額。

    二是轉型改革在全國所有地區推開,取消了地區和行業限制。

    三是為了保證增值稅轉型改革對擴大內需的積極效用,轉型改革後企業抵扣設備進項稅額時不再受其是否有應交增值稅增量的限制。

    據介紹,從2004年7月1日起,增值稅轉型試點首先在東北三省的裝備製造業、石油化工業等八大行業進行;2007年7月1日起,將試點範圍擴大到中部六省26個老工業基地城市的電力業、採掘業等八大行業;2008年7月1日,又將試點範圍擴大到內蒙古自治區東部五個盟市和四川汶川地震受災嚴重地區。

    除四川汶川地震受災嚴重地區以外,其他試點地區實行的試點辦法的主要內容是:對企業新購入的設備所含進項稅額,先抵減欠繳增值稅,再在企業本年新增增值稅的額度內抵扣,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餘額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據統計,截至2007年年底,東北和中部轉型試點地區新增設備進項稅額總計244億元,累計抵減欠繳增值稅額和退給企業增值稅額186億元。試點工作運行順利,有力地推動試點地區經濟發展、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也為全面推開增值稅轉型改革積累了豐富的經驗。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負責人同時指出,現行增值稅徵稅範圍中的固定資産主要是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産、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因此,轉型改革後允許抵扣的固定資産仍然是上述範圍。房屋、建築物等不動産不能納入增值稅的抵扣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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