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6日電 人民日報12月7日評論員文章: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確保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
——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系列評論之十一
人民日報評論員
認真實施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的各項政策措施,直接關係到中央宏觀調控目標的實現,關係到我國經濟社會長遠發展的大局,關係到億萬百姓的福祉。把中央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好,必須堅定不移地踐行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堅持全面協調可持續,堅持統籌兼顧,按客觀經濟規律辦事。在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中,各地各單位要自覺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本著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堅決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確保各項投資項目順利實施,切實防止重復建設、盲目投資和“豆腐渣”工程,努力避免經濟出現大的起落。
要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科學確定投資領域和具體項目。各地各單位要在深入學習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的基礎上,結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著眼于擴大內需、改善民生、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促進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針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薄弱環節,作好項目實施規劃,選準選好項目。在投資項目的選擇上,既要有利於促進經濟增長,又要有利於推動結構調整;既要有利於拉動當前增長,又要有利於增強經濟發展後勁;既要有效擴大投資,又要積極拉動消費。堅決防止盲目鋪攤子、亂上項目,堅決防止投資高耗能、高污染和産能過剩行業項目以及樓堂館所項目,堅決防止不顧客觀條件盲目攀比。
要嚴格按照中央要求,抓好工程建設項目實施。這次擴大內需、促進增長的一攬子措施,投入資金多,投資領域廣,實施時間緊,工作要求高,要保證投資計劃有效落實並取得良好的投資效果,就必須嚴格按照中央確定的投向、安排原則、有關標準、建設程序等要求來實施。要加強統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行為,確保中央政策措施落實的及時性和有效性。要嚴格工程項目審批和建設程序,堅持依法依規辦事,防止和糾正一些地方上項目時各行其是、先斬後奏甚至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等行為,防止一些部門把關不嚴、隨意變通、簡化程序甚至玩忽職守等行為。要嚴格遵循有關建設程序及土地、環保、節能等管理要求,認真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
要加強監督檢查,確保資金安全和工程質量。財政資金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每一分錢都必須用到刀刃上。擴大內需決不能大手大腳,搞成“突擊花錢”。要加強對投資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對投資安排實施全過程監督,讓每一筆投資都在監管視線之內。一方面,健全資金管理制度,確保資金管理使用科學合理、規範有效、公開透明,嚴防滯留、擠佔、截留和挪用項目資金。一方面,加強對工程建設單位資質以及項目和工程建設質量、安全、功能等方面的監督檢查,堅決杜絕“豆腐渣”工程,防止“工程上馬、幹部下馬”現象發生。
要嚴肅執行紀律,堅決查處各種違法違紀和腐敗行為。對貪污、挪用資金的,以及在項目投資和工程建設中索賄受賄、弄虛作假、鋪張浪費的,要從快從嚴查處。要嚴格責任追究,對貫徹落實中央政策措施不力的地方、部門和單位,特別是因失職瀆職致使中央政策措施得不到落實、造成嚴重後果的領導幹部,要綜合運用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手段,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或領導幹部的責任,構成犯罪的應移送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要充分發揮紀檢監察、重大項目稽查、財政監管、審計監督的專業優勢,形成監督合力,保證各項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執行。
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是對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領導科學發展能力的重大考驗。各地各部門要樹立大局觀念和全局意識,防止本位主義和部門利益抬頭,防止蜂擁而上無原則爭搶項目和資金。要樹立正確政績觀,通過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問計於民,發揚民主、集思廣益,切實增強投資決策的科學性,把資金用在最需要、最有效率的地方,努力辦成一批人民群眾期盼、事關國計民生、有利科學發展的實事、好事,充分發揮這一輪政策的拉動效應。要進一步改進作風,求真務實,真抓實幹,確保每一個項目都經得起實踐、群眾和歷史的檢驗,讓黨中央放心,讓人民群眾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