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屆三中全會決定解讀:如何深入開展農村志願服務活動?
新華社北京12月30日電 改革開放特別是黨的十六大以來,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和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人們奉獻社會、關愛他人的意識日益增強,各種形式的志願服務活動在全國蓬勃開展,覆蓋領域越來越寬,參與人數越來越多,社會影響越來越大。志願服務不僅能夠把服務他人、服務社會與實現個人價值有機結合起來,而且能夠有效彌補政府服務和市場服務的不足,為政府分憂、為百姓解難。
《決定》總結近年來我國開展志願服務的經驗,首次提出深入開展農村志願服務活動。要充分發揮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的作用,通過開闢專欄專題、刊播公益廣告、刊發評論感言,大力宣傳報道志願服務行動的進展、經驗和志願者事跡,弘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精神,形成濃厚輿論氛圍。通過宣傳活動,一方面,讓志願者在做好事的過程中享受心靈的快樂,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和道德情操;另一方面,吸引和感召更多的人加入到志願服務的行列,使志願服務理念得到越來越多人的接受、認同和弘揚。
農村社會志願服務要保持旺盛生機活力,收到好的效果,必須從辦得到、群眾又迫切需要的事情做起,精心搭建各種形式的志願服務平臺,實現志願者、服務對象和活動項目的有效對接。要把生活困難群眾和老年人、殘疾人作為關愛的重點,作為志願服務的重要對象。要積極開展以送溫暖獻愛心為主題的志願服務活動,組織志願者參與希望工程、幸福工程、春蕾計劃等公益援助行動,努力為困難群眾提供幫助。
農村志願服務活動,是一項需要黨政各部門、社會各界和全體公民共同參與的社會事業,必須加強統籌協調。要儘快建立能夠把各方面力量有效整合起來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充分發揮黨委政府的組織協調作用,建立由中央文明辦牽頭,民政、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共同參加的農村志願服務活動組織協調機構,形成黨政各部門、社會各方面和全體公民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形成志願服務強大合力。
要完善農村志願服務的保障體系,推動有關方面加大對志願服務工作的經費支持,堅持以政府投入為主,積極鼓勵企事業單位和公民個人對志願服務組織和志願服務活動進行資助,為志願服務提供物質、經費、安全、衛生等基本保障,切實把人們參與志願服務的積極性保護好、引導好、發揮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