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沙1月16日電(記者黃興華)記者從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獲悉,湖南對2008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從2009年1月1日起調整了基本養老金標準,並於1月15日前發放到位。
據了解,這次調整待遇工作正式啟動之前,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就對全省調整待遇工作進行了總體部署,分階段明確了具體工作任務和時限要求,落實了工作職責制度。他們積極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彙報湖南調整待遇的資金缺口情況,爭取國家資金支持。同時,對傾斜對象的條件進行了嚴格審核。1953年前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高職退休人員、高齡退休群體以及原工商業者等傾斜對象,其普調和特調資金首次實現同步發放到位。
2009年,湖南共有185萬名企業退休人員參加調整待遇,月人均增加基本養老金110元。調整待遇後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達到102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