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24日電(記者羅沙、韓潔)財政部近日下發通知,決定代理髮行2009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債券(一期)30億元。這是我國在全國範圍內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的第一期,將於3月27日起開始招標,30日開始發行並計息。
根據財政部通知,本期債券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債,全部進行競爭性招標,4月3日起上市交易。利息將按年支付,每年3月30日(節假日順延)支付利息,2012年3月30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年利息。
通知指出,財政部將代為辦理本期債券還本付息,委託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辦理利息支付及到期償還本金等事宜。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指出,地方政府債券統一由財政部代理,按照記賬式國債發行方式,面向記賬式國債承銷團甲類成員招標發行。發行後可按規定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和證券交易所市場上市流通。
這位負責人表示,地方政府債券冠以發債地方政府名稱,具體為“2009年XX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政府債券(XX期)”。債券期限為3年,利息按年支付,利率通過市場化招標確定。由於債券利率隨行就市,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意願選擇投資組合。
專家認為,各地地方債開始陸續發行,為債券市場增加了新的投資品種,但並不會對市場産生太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