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6日電(記者周婷玉、江國成)“城鄉醫療救助制度覆蓋到全國所有困難家庭。”這是6日公佈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提出的目標。
《意見》中還提出,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對困難人群參保及其難以負擔的醫療費用提供補助,築牢醫療保障底線。鼓勵工會等社會團體開展多種形式的醫療互助活動。鼓勵和引導各類組織和個人發展社會慈善醫療救助。
城鄉醫療救助制度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一起共同組成我國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覆蓋城鄉困難人群。
目前我國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基本建立,農村醫療救助制度在全國所有涉農的縣(市、區)全部建立的基礎上,不斷規範和完善。城市醫療救助在試點的基礎上全面推進,目前全國所有縣(市、區)基本都建立了城市醫療救助制度。
據民政部相關負責人介紹,近年我國醫療救助資金投入快速增加。2007年中央財政補助城鄉醫療救助資金34億元,比2006年增長138%;地方財政資金投入38.5億元,比2006年增長43%。2008年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資金投入分別增加到50.4億元和42.5億元。
隨著資金投入的增加,救助效果日漸顯現。2007年,城鄉醫療救助人次達到1171萬,還資助2957萬人參加新農合。
2008年前三季度全國城鄉醫療救助支出46億元,比2007年同期增長39%;城鄉醫療救助人次達744萬,資助3571萬人參保參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