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9日電(記者 韓潔 羅沙)作為我國財政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省直管縣”財政改革將在2012年底前在我國大部分地區推行。
財政部近日發佈了《關於推進省直接管理縣財政改革的意見》,明確提出了省直接管理縣財政改革的總體目標,即2012年底前,力爭全國除民族自治地區外全面推進省直接管理縣財政改革。近期首先將糧食、油料、棉花、生豬生産大縣全部納入改革範圍。民族自治地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對基層財政的扶持和指導,促進經濟社會發展。
改革意見提出了改革的主要內容。實行“省直管縣”財政改革就是在政府間收支劃分、轉移支付、資金往來、預決算、年終結算等方面,實現省財政與市、縣財政直接聯絡,開展相關業務工作。
意見明確,在進一步理順省與市、縣支出責任的基礎上,要確定市、縣財政各自的支出範圍,市、縣不得要求對方分擔應屬自身事權範圍內的支出責任。轉移支付、稅收返還、所得稅返還等由省直接核定並補助到市、縣;專項撥款補助,由各市、縣直接向省級財政等有關部門申請,由省級財政部門直接下達市、縣。市級財政可通過省級財政繼續對縣給予轉移支付。
在編制財政預決算方面,市、縣統一按照省級財政部門有關要求,各自編制本級財政收支預算和年終決算。市級財政部門要按規定匯總市本級、所屬各區及有關縣預算,並報市人大常委會備案。年終各類結算事項將一律由省級財政與各市、縣財政直接辦理,市、縣之間如有結算事項,必須通過省級財政辦理。
此外,資金往來方面,省與市、縣之間建立財政資金直接往來關係,取消市與縣之間日常的資金往來關係。省級財政直接確定各市、縣的資金留解比例。各市、縣金庫按規定直接向省級金庫報解財政庫款。
"省直管縣"財政改革是深化財稅體制改革重要一步
新華社北京7月9日電(記者韓潔)財政部9日公佈了推進“省直管縣”財政改革的意見,明確提出到2012年底前將在全國大部分地區推進這一改革。分析人士認為,“省直管縣”財政改革的全面推進,標誌著我國深化財稅體制改革邁出重要一步。
“作為我國推進地方政府機構改革和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省直管縣’財政改革的全面推進對於提高政府運行效率、減少政府行政層級以及減輕政府財政負擔具有重要意義。”中共中央黨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9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
“省直管縣”財政改革是我國加快地方政府機構改革、擴大縣域發展自主權和提高縣鄉財政保障能力的一項重要舉措。根據財政部發佈的改革意見,推進省直接管理縣財政改革,重在理順省以下政府間財政分配關係,推動市縣政府加快職能轉變,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務,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改革意見提出了“省直管縣”財政改革的主要內容,即在政府間收支劃分、轉移支付、資金往來、預決算、年終結算等方面,實現省財政與市、縣財政直接聯絡,開展相關業務工作。
記者從正在推行“省直管縣”財政改革試點的江西省財政廳了解到,在保障各級既得利益不變的前提下,該省確定了試點縣市的收入計劃、轉移支付、財政結算、資金調度等八方面工作由省一級財政直接下達,同時要求市一級對縣的原有支持不變,從而加大了對縣市的財政支持力度,提高了縣市財政保障能力。
據悉,為加快推進“省直管縣”財政改革,今年江西省將改革試點縣擴大到80個,至此全省所有縣(市)全部納入改革試點範圍。
江西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説,通過近幾年試點“省直管縣”財政改革,有效保證了縣級財政資金的及時足額供給,增強了縣級財政的保障能力,進一步激發了縣城經濟發展的內在活力和動力。此外,改革也使設區市財政輕裝上陣,騰出更多精力和財力來發展經濟,壯大財政,更好發揮區域中心城市的輻射作用,帶動其他縣市加快發展。
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説,在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強調科學發展的大背景下,我國加快推進“省直管縣”財政改革,旨在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推動解決完善公共財政體系所面臨的一些深層次問題,包括備受爭議的中央和地方事權與財力劃分問題、轉移支付制度的完善、省以下體制以及加大對基層的公共服務領域投入等。
我國目前實行的“市管縣”體制是1983年以來逐漸形成的,這一模式在過去近30年中,一定程度上發揮了城鄉合治、以市帶縣的功能,但隨著縣域經濟的發展,其對縣域經濟發展的制約作用也日益顯現。由於各財政層級間“事權重心下移、財權重心上移”,我國基層財政尤其是縣鄉財政困難問題進一步凸顯。
周天勇指出,導致我國基層財政困難的一個原因在於財政層級過多,從而加重財政負擔。我國現有財政分級為“中央-省-市-縣-鄉”五級,而國際經驗表明,較普遍的財政分稅分級制度安排是不超過三級的。
對此,賈康也指出,當前我國加快推進包括“省直管縣”和“鄉財縣管”在內的財政體制改革,正是體現了政府簡化財政層級的意圖。從長遠看,塑造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中央-省-市縣”三級分稅分級財政體制和中央、省兩級自上而下的轉移支付,是促使我國各級政府事權清晰合理、使基層財政真正解困、完善現行政府間財政分配關係的治本之路。
對於下一步我國推行“省直管縣”改革的建議,周天勇指出,由於我國“省直管縣”改革還處在探索階段,一方面政府要堅定改革目標不動搖,長期目標是實現三級財政和三級政府管理體制;另一方面,要看到改革的艱巨性,分步實施、逐步推進改革。此外,要積極穩妥解決“省直管縣”和“鄉財縣管”改革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如鄉一級和縣一級的財政債務問題,從而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名詞解釋:省直管縣
省直管縣:是指為緩解基層財政困難,解決政府預算級次過多等問題,在現行行政體制與法律框架內,省級財政直接對縣(市)財政的一種財政管理方式。詳細>>>
全國已有24個省區市實行“省直管縣”財政管理體制改革
縣鄉財政管理體制的改革,也是農村綜合改革的一大內容。這項改革實質是“鄉財鄉用縣監管”,其目標是加強縣對鄉鎮財政的監管,逐步建立農村公共財政體制和運行機制。目前,全國已有24個省(區、市)實行了“省直管縣”財政管理體制改革,29個省(區、市)實行了“鄉財縣管”財政管理方式改革。
下一步,國家將著眼增強基層財力,進一步完善縣鄉財政管理體制。著力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把現行成功的對縣鄉的財政獎勵補助政策規範化、制度化,形成穩定的增長機制;同時通過各級財政轉移支付補助、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等多種渠道,增強村級集體收入,逐步解決一些行政村運轉困難問題。詳細>>>
江西省所有縣(市)實行“省直管縣”財政體制
新華社南昌3月8日電(記者郭遠明)為深化財政體制改革,促使財力分配進一步向縣一級傾斜,今年江西 “省直管縣” 財政體制改革試點範圍進一步擴大,全省80個縣(市)全部實行“省直管縣”財政體制。
江西省財政廳介紹,今年江西“省直管縣”的財政體制改革新增進賢、分宜、泰和、大余等21個試點縣(市)。至此,江西全省所有的縣(市)均已實行“省直管縣”的財政體制。詳細>>>
湖北對52縣市推行財政省直管 助推縣域經濟發展
2004年以來,除武漢市和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對52個縣市逐步推行財政省直管,助推縣域經濟發展。該省有關部門日前初步統計,2008年,增速向來滯後的縣域經濟首次超過全省平均水平,成為發展的新亮點。
湖北省社會科學院農村經濟研究所一位研究員説,中部地區發展相對滯後,財力比較弱,此項改革無疑是在“試驗和闖關”。詳細>>>
甘肅“鄉財縣管”試點工作在全省86個縣全面推開
從2006年開始,按照推進農村綜合改革要求,甘肅省在縣級財政層面開展了“鄉財縣管”財政管理方式改革試點,也就是説,在確保鄉鎮預算管理權、財政資金所有權和使用權、財務審批權不變前提下,今後鄉鎮財政收入全額上繳縣級國庫或財政專戶。鄉鎮財政支出由縣級財政根據鄉鎮年度預算,按進度撥付。縣級財政部門負責管理鄉鎮財政資金並監督使用,使鄉鎮財政資金所有權、使用權與管理權相分離。目前,“鄉財縣管”試點已在全省86個縣全面推開。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