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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的發展與進步》白皮書解讀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9月21日   來源:新華社

新疆各族人民充分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

    新華社北京9月21日電(記者何宗渝、郭麗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1日發表的《新疆的發展與進步》白皮書指出,在新疆,各族人民充分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信教或不信教完全由公民自由選擇,受法律的保護,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不得干涉。

    白皮書説,截至2008年,新疆有清真寺、教堂、佛道教寺廟等宗教活動場所約2.48萬座、宗教教職人員2.9萬多人、宗教團體91個、宗教院校2所。20世紀80年代以來,新疆赴沙特朝覲的人數已累計超過5萬人,近年朝覲人數保持在每年2700人左右。

    白皮書指出,截至2008年,新疆宗教界人士在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政治協商會議擔任職務的有1800多人,他們代表信教群眾積極參政議政,並對政府貫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進行監督。

“東突”勢力對地區安全與穩定構成了威脅

    新華社北京9月21日電(記者何宗渝、郭麗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1日發表的《新疆的發展與進步》白皮書指出,“東突”勢力對地區安全與穩定構成了威脅。

    白皮書説,以“東伊運”為代表的多個“東突”恐怖組織長期在中亞、南亞等地活動,在這些地區製造了多起暗殺、縱火及襲警等暴力恐怖事件,而且還秘密參與國際恐怖組織的恐怖活動,對有關國家的和平穩定造成威脅。

    白皮書還指出,“東突”勢力對新疆各族人民實施的暴力恐怖活動,是對中國憲法和法律的公開挑戰,是嚴重的反社會、反人類的暴力犯罪行為。國家統一是新疆各族人民根本利益之所在,社會穩定是新疆發展進步的前提和保障,民族團結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線。民族團結是各族人民之福,民族分裂是各族人民之禍。

    “中國政府依法打擊‘東突’勢力的破壞活動,為新疆的發展進步創造一個安定、祥和的社會環境,符合新疆各族人民的共同心願,得到了各族人民的衷心擁護和大力支持。”白皮書説。

“東突”勢力嚴重干擾和破壞了新疆的發展與進步

    新華社北京9月21日電(記者何宗渝、王小鵬)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1日發表的《新疆的發展與進步》白皮書説,多年來,境內外“東突”勢力不顧新疆各族人民福祉,鼓吹民族分裂主義,在新疆策劃組織實施了一系列暴力恐怖活動,危害國家統一、社會穩定和民族團結,嚴重干擾和破壞了新疆的發展與進步。

    據白皮書介紹,“東突”為“東突厥斯坦”簡稱,“東突厥斯坦”一詞出現于19世紀末期。20世紀初,部分狂熱的新疆分裂分子與宗教極端勢力,將“東突”一詞進一步政治化,編造了一套“東突厥斯坦獨立”的“思想理論體系”。新疆形形色色的分裂分子打著“東突”的旗號,形成“東突”勢力,企圖建立所謂“東突厥斯坦國”分裂政權。20世紀30年代初和40年代中期,“東突”勢力在外國勢力的慫恿、支持下,公然打出“殺漢滅回”和“反漢排漢”等口號,製造動亂、濫殺無辜,企圖分裂祖國,建立非法政權,遭到了各族人民的堅決反對。

    新中國成立後,新疆形成了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大好局面,但是從舊中國延續下來的“東突”勢力依舊存在,潛流涌動。在境外一些勢力的支持下,境內外“東突”勢力一再製造騷亂和武裝暴亂,企圖分裂國家。

    20世紀90年代以來,受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的影響,境內外“東突”勢力轉向以實施暴力恐怖為主要手段進行分裂活動,“東突”勢力的恐怖性質逐步為全世界所認識。2002年,“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簡稱“東伊運”)被聯合國安理會列入恐怖主義制裁名單。近年來,“東突”勢力為逃避打擊,打著“民主”、“人權”、“自由”的幌子,極力洗刷恐怖罪名,變換手法繼續從事反華分裂活動。2004年,“東突”勢力在境外拼湊成立了“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簡稱“世維會”)。此後,“東突”勢力一直在密謀策劃分裂和暴力破壞活動。“東突”勢力一方面加緊向意識形態領域滲透,鼓吹分裂思想,宣揚“聖戰”;另一方面加緊製造暴力恐怖活動,組織、唆使中國境內的一些人出境接受宗教極端思想、分裂思想和暴力恐怖技能的培訓,公開號召中國境內的極端分子通過爆炸、投毒等手段,針對幼兒園、學校、政府等目標製造恐怖事件或襲擊中國武裝力量和政府部門。

    2008年以來“東突”勢力開始新一輪的破壞活動,針對北京奧運會先後製造了多起暴力恐怖事件。特別是2009年7月5日發生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打砸搶燒嚴重暴力犯罪事件,是由境內外恐怖主義勢力、分裂主義勢力、極端主義勢力精心策劃組織的,給各族群眾生命財産造成重大損失,給當地正常秩序和社會穩定造成嚴重破壞。事件發生後,中央政府和自治區政府、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軍隊和武警部隊,緊緊依靠各族幹部群眾,堅決維護社會穩定、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採取果斷有力措施,依法堅決制止暴力犯罪行為,迅速平息事態,恢復了烏魯木齊社會穩定。

“東突”勢力嚴重干擾破壞新疆的經濟發展

    新華社北京9月21日電(記者何宗渝、王小鵬)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1日發表的《新疆的發展與進步》白皮書指出,“東突”勢力嚴重干擾破壞新疆的經濟發展。

    一是投資環境遭到嚴重破壞,外地對新疆的投資大幅減少。在1997-1998年暴力恐怖犯罪的高發期裏,新疆經濟發展明顯減緩,尤其是引進投資呈現下滑趨勢,許多外商紛紛撤資,使新疆失去不少發展機會。1997年伊寧“2·5”事件後,伊犁地區經濟在一段時間內呈大滑坡態勢,房地産市場蕭條,稅收大幅下降,許多投資者對伊寧投資環境産生疑問,剛剛發展起來的伊寧經濟技術開發區一度陷入半癱瘓狀態,經濟狀況嚴重惡化。

    二是直接衝擊新疆旅遊業。旅遊業是新疆的重要産業。烏魯木齊“7·5”事件給新疆旅遊業帶來了較大的衝擊,一時間遊客驟然減少,收入大幅下降。

    三是分散了寶貴資源。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大量人力、物力和財力被投入到防範和打擊暴力恐怖犯罪上。

    四是破壞了新疆的對外交往。新疆的國際通道建設、對外貿易等受到嚴重影響。

“東突”勢力嚴重侵害新疆各族人民生存和發展的基本人權

    新華社北京9月21日電(記者何宗渝、王小鵬)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1日發表的《新疆的發展與進步》白皮書説,“東突”勢力嚴重侵害新疆各族人民生存和發展的基本人權。

    白皮書説,20世紀90年代以來,“東突”勢力大量組織實施暴力恐怖活動,嚴重侵害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財産安全。據不完全統計,1990年至2001年,境內外“東突”勢力採取爆炸、暗殺、投毒、縱火、襲擊、騷亂及暴亂等方式,在中國新疆境內製造了200余起暴力恐怖事件,造成各民族群眾、基層幹部、宗教人士等162人喪生,440多人受傷。

    2002年後,“東突”勢力又先後在新疆境內製造多起暴力恐怖事件。烏魯木齊“7·5”事件給各族人民的生命和財産造成了巨大損失。截至2009年7月17日,造成197人死亡(其中絕大部分是無辜群眾)、1700多人受傷,331個店舖和1325輛汽車被砸燒,眾多市政公共設施被損毀。

新疆信仰伊斯蘭教的少數民族群眾超過1130萬人

    新華社北京9月21日電(記者何宗渝、王小鵬)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1日發表的《新疆的發展與進步》白皮書説,新疆現有10個少數民族的大多數群眾信仰伊斯蘭教,人口1130多萬。

    白皮書説,新疆的伊斯蘭教清真寺由改革開放之初的2000多座發展到現在的約2.43萬座,教職人員由3000多人增加到2.8萬多人。新疆伊斯蘭教經學院成立以來,使用維吾爾語等少數民族語言授課,為全疆各地培養了489名伊瑪目、哈提甫或宗教學校教師,現有在校生161人。2001-2008年,新疆伊斯蘭教經文學校培訓宗教教職人員達2萬多人次。由各地(州、市)伊斯蘭教協會舉辦的經文學校、經文班和宗教人士帶培的塔裏甫有3133名,畢業塔裏甫1518名,已有803名擔任宗教教職。

    從2001年開始,為了培養高層次的伊斯蘭教教職人員,新疆先後選派47人赴埃及、巴基斯坦等伊斯蘭國家的伊斯蘭教高等學府留學深造。

新疆各族群眾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新華社北京9月21日電(記者何宗渝、郭麗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1日發表的《新疆的發展與進步》白皮書説,改革開放以來,新疆的社會保障從無到有、漸成體系,各族群眾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白皮書説,2008年,新疆擁有城鎮各種社區服務設施799個,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五大保險參保人數達964.57萬人,城鎮居民中有63.80萬人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各類收養性社會福利單位擁有床位1.90萬張,收養各類人員1.40萬人。

    從2007年7月起,新疆全面啟動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確定對人均年收入低於700元人民幣的農牧民給予補助,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開始建立,2008年新疆有131萬名特困農牧民群眾享受到了低保待遇。

    白皮書説,新疆醫療救助工作發展迅速,到2007年底全疆所有縣(市、區)都建立了城鄉醫療救助制度。2008年,全區共救助216.4萬人次,其中資助參保參合122.6萬人,直接救助93.8萬人次,支出資金3.1億元人民幣。

新疆有文字的民族均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教學

    新華社北京9月21日電(記者何宗渝、郭麗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1日發表的《新疆的發展與進步》白皮書説,在發展少數民族教育中,國家堅持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教學。在新疆,凡有文字的民族,均使用本民族的語言文字教學。

    白皮書説,多年來,國家撥付專款,專門用於編印維吾爾、哈薩克、蒙古、錫伯、柯爾克孜等5種少數民族文字教材,滿足了少數民族學校主課教材的需要。一年一度的全國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中,新疆使用維吾爾、漢、哈薩克、蒙古等多種文字的試卷。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各民族間交流日益頻繁,越來越多的少數民族群眾要求掌握漢語。

    針對全疆1000多萬少數民族人口中約70%尚未掌握或根本不懂漢語文字,對少數民族和自治區發展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自治區政府于2004年作出在少數民族學生中大力推進“雙語”教學的決定,要求少數民族學生高中畢業達到“民漢兼通”的目標。2008年,在維吾爾廣大基層幹部群眾的倡議下,新疆開展“雙語”教師培訓,穩步推進學前“雙語”教育。實踐證明,實施“雙語”教育,對增進民族間的了解和溝通,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民族關係,促進各民族共同繁榮發展有著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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