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屆四中全會《決定》解讀
如何理解增強幹部考察工作準確性
新華社北京12月9日電 《決定》指出,“健全幹部考察制度,完善考察標準,落實領導幹部任用延伸考察辦法,增強考察準確性。”這是在全面總結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實踐基礎上對改進幹部考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具有長遠的指導意義。
幹部考察是幹部人事工作的基礎工程。只有經過嚴格的考察考核,才能對幹部的德、能、勤、績、廉作出恰如其分的評定,以決定對幹部的教育、培養、使用和獎懲等。近年來,我們在完善幹部考察考核方面雖然下了很大功夫,進行了大膽探索,取得了重大進展,但還存在許多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表現在:考察方法單一、滯後,考察程序過於繁瑣,考察內容操作性不強,考察頻率過高,考察人員素質參差不齊,考察成本太大,考察效果不夠理想等,各方面對此反映較大,評價不高。改進幹部考察工作,增強考察準確性,需要把握以下幾點。
第一,進一步完善考察標準。要在促進科學發展的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一個意見、三個辦法”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不同層級領導幹部德才標準,使組織考察有依據、幹部努力有方向、群眾評價有參考。要注意從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行等方面完善幹部德的評價標準,重點看是否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是否確立正確的世界觀、權力觀、事業觀,是否真抓實幹、敢於負責、銳意進取,是否作風正派、清正廉潔、情趣健康,真正把以德為先要求落到實處。以促進科學發展為目標,探索建立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目標責任制和崗位職責規範。
第二,不斷改進考察辦法。在現有基礎上,歸併考察形式,整合考察資源。以平時考核、屆中考核為基礎,以換屆考察、任前考察為重點,並注意四者有機結合,相互補充、相互印證。要按照于法周延、於事簡便的原則,根據不同考察對象、考察任務,合理選用考察辦法,使考察更加簡潔高效,避免重復考察。要注意各種考核方式的銜接,充分運用巡視、審計、統計結果和部門多項考評結果,全面客觀地評價幹部。要把組織考核和社會評價結合起來,完善民主調查、實績分析等方法,加強群眾對考核工作的參與和監督。要特別注意“近距離”接觸直接了解幹部,這種“近距離”包括工作和生活兩個層面,既要了解工作中的表現,也要了解8小時以外為人處事的情況。各級黨政主要領導幹部,要通過調研、出外考察、開會座談等形式,主動“近距離”接觸了解幹部,以加強對幹部的直接認識。
第三,努力優化考察隊伍。這是準確考察幹部應當十分注意的問題。實踐經驗表明,考察隊伍的結構和素質,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考察效果和質量。無論採取哪種形式考察幹部,都要十分注意考察人員的選配,儘量減少臨時抽調人員。在進行屆中、屆末考察和後備幹部考察時,抽調的人員要進行精心挑選,注意職務級別匹配、能力水平相稱。考慮到目前幹部考察任務繁重的實際情況,可建立內外結合的穩定的幹部考察隊伍,抽調部分退居二線,黨性原則強,識人水平高,熟悉幹部工作的同志參加。
第四,搞好綜合分析,提高考察材料質量。考察材料質量是幹部考察工作準確性的直接體現。只有在對考察情況進行全面認真分析的基礎上,立足考察對象的實際,考察材料才能如實反映幹部的真實情況。綜合分析要從大處著眼,注意從政治品質、道德品行、能力水平、工作業績、性格氣質上去把握,從做人與為官兩個層面上去思考,從幹部全部成長軌跡中去分析,從優缺點的準確認識中去評價,尤其要把做人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去判別。在綜合分析後,緊扣幹部的本質特點和發展潛力,撰寫富有個性特點的考察材料,形成對幹部的準確評價,避免千人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