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瀋陽6月5日電(記者 陳夢陽)記者從遼寧省政府獲悉,遼寧省政府于日前下發文件,上調水資源費徵收標準,並將於10月1日起施行。
據介紹,遼寧省現行水資源費徵收對象分類繁瑣,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水資源費的徵繳率。為強化水資源費的徵繳工作力度,遼寧省對自備水源取水戶分類由現行六類歸併為三類,即:居民生活和自來水公司取水、非居民取水、特業取水。取水源分類由現行六類歸併為四類,即:一般地下水、保護區和管網區地下水、地熱水和礦泉水、地表水。
在三類取水用戶由四類取水源取水的12種情況下,徵收的水資源費標準全部上調,上調幅度大致在25%-130%不等。
據了解,遼寧上調水資源費徵收標準是為進一步加強水資源管理,強化水資源優化配置、節約利用和有效保護,實現水資源的充分利用,促進全省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
遼寧省政府在下發的文件中強調,水資源費屬於政府非稅收入,其徵收標準應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報省政府批准。市級以下政府及部門無權制定水資源費徵收範圍、標準,已經出臺的一律廢止。
最近一次水資源評價數據顯示,遼寧省水資源總量為249.8億立方米,人均水資源量579立方米,僅為全國平均水平的1/3左右,且近年來呈快速下降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