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6月8日電(記者陳冀)記者從廣東省物價局獲悉,針對近期農産品價格上漲的形勢,物價部門開展了一系列檢查活動,初步掌握了部分涉嫌農産品囤積居奇、跟風漲價行為。對於發現的涉嫌價格違法行為案件,物價部門正在依法予以處理。
近日,物價部門組織的檢查組在檢查深圳福田某公司時發現,該公司從雲南收購大蒜到深圳銷售,5月15日濕蒜收購價為1.25元/公斤至1.45元/公斤,零售價按等級價格在2.5元/公斤至3元/公斤,進銷差率高達70%以上。廣州大朗貨場某經營者在2010年3月2日,從東北購進綠豆55噸,購進總金額550100元,從3月26日開始銷售,至4月18日結算,銷售數量53.65噸,銷售價格(批發價)13.3元/公斤至14.4元/公斤不等,平均銷價為13.50元/公斤,銷售金額724458元,大大高於市場平均銷售利潤率。
以上經營者都涉嫌在農産品市場價格逐步走高時大量購進,待價格進一步上漲時以更高的價格銷售,跟風哄抬價格,牟取高額利潤,間接推動了市場價格的上漲。
據介紹,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工商總局、商務部《關於加強農産品市場監管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緊急通知》要求,廣東省物價局已會同有關部門在6月份部署開展了專項整治行動,對囤積居奇、跟風漲價等價格違法行為進行重點打擊。廣東省物價局告誡農産品經營單位和個人,要嚴格遵守價格法律法規,切勿利用“端午”等傳統節日以及自然災害跟風炒作,牟取不正當利益,否則將依法受到嚴厲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