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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品監管局將完善醫用分子篩制氧産品標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6月25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6月25日電(記者黃小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新聞發言人顏江瑛在25日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為進一步提高技術標準,規範使用範圍,國家藥監局將組織專家完善《醫用分子篩制氧設備技術規範》的産品標準。

    顏江瑛説,對於醫用分子篩制氧設備在醫療機構的使用範圍,由專家來研究論證,並公開徵求意見。“在新的《醫用分子篩制氧設備技術規範》的産品標準出臺前,我們準備修訂這個標準,出臺前暫停受理醫用分子篩設備的註冊工作。”

    據介紹,我國醫用氧的制取工藝有兩種,一種是低分子空氣分離法,一種是醫用分子篩制氧。低溫分離法制取氧按照《藥品管理法》,作為藥品管理,對生産企業實行《藥品生産許可證》管理和《藥品生産質量管理規範》認證;醫用分子篩制氧設備按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作為醫療器械監管。

    對於醫用分子篩制氧的安全性問題,顏江瑛指出,國家藥監局多次會同醫療機構、醫用氧生産企業及專家等進行論證。從調研、專家座談會、不良反應報告、安全性評價分析來看,目前還不能作出醫用分子篩制氧不安全的結論,其安全性是有保障的。

    針對目前社會上反映的某些醫療機構用氧不規範,甚至用工業氧冒充醫用氧的問題,國家藥監局將加大對制氧企業的監管力度,對醫療機構在用分子篩制氧設備開展專項檢查,對達不到相關標準要求的堅決予以停用,並嚴厲處罰。同時依法堅決打擊工業氧冒充醫用氧的違法行為,保證患者用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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