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9日電 新華社受權于19日全文播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3月14日表決通過了關於這兩個報告的決議,批准了這兩個報告。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從六個方面對2011年的工作作出安排:一要為保持經濟長期平穩較快發展提供司法保障;二要努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三要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四要健全完善更加科學的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五要全面提高法院隊伍素質;六要更加重視加強人民法院基層基礎工作。
《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從七個方面對2011年的工作作出安排:一要更加注重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二要更加注重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三要更加注重推進反腐倡廉建設;四要更加注重維護人民群眾權益;五要更加注重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六要更加注重自身公正廉潔執法;七要更加注重加強隊伍建設和基層基礎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