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2日電(記者趙超)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在22日召開的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上表示,明年各級法院要深化能動司法,自覺把審判工作置於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中去謀劃,著力保障宏觀經濟平穩運行。
2012年,人民法院保障宏觀經濟平穩運行將從6個方面著手,一是有效應對經濟社會形勢的新變化,密切關注擴大內需、保持物價總水平基本穩定等宏觀調控政策實施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適時出臺司法解釋和司法政策,增強司法服務的針對性和前瞻性;二是有效應對民間借貸案件增長態勢,懲治非法集資等犯罪,依法正確認定民間借貸合同效力,規範和引導民間借貸健康發展;三是有效應對一些中小企業因資金鏈斷裂引發的勞動爭議、合同違約等案件,切實保障困難企業的正常運轉,保護職工的權益生計,維護社會穩定;四是有效應對一些企業因經營困難引發的破産案件,恰當運用破産重整與和解制度,妥善化解企業因一時經營失敗而引發的糾紛;五是有效應對樓市價格走嚮導致房屋買賣違約糾紛增多情況,依法妥善審理房屋買賣糾紛案件,促進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六是有效應對金融創新業務涉訴問題,加強對股權出質、浮動抵押、委託理財等新類型案件的審判指導,依法打擊境外“熱錢”大規模非法流動,維護金融安全。
明年,人民法院還將著力服務經濟發展方式加快轉變,通過審判工作發現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問題,積極向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切實履行好司法的政治責任、法律責任與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