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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伯華談2012年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四大關鍵點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1月16日 18時03分   來源:新華社

標本兼治確保流通環節食品安全
——工商總局局長周伯華談2012年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四大關鍵點 

    新華社北京1月16日電(新華社記者張曉松)“加強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維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是工商機關職責所在、使命所繫。”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長周伯華日前在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2012年,工商系統將緊緊抓住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食品安全日常監管、食品經營者誠信自律體系建設、食品安全監管效能提升四個關鍵點,標本兼治,確保流通環節食品安全。

    問: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是人民群眾十分關注的問題。作為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負責人,工商部門將如何加強和改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答:今年是實施“十二五”規劃承上啟下的重要一年。中央明確提出,要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強化社會監督,依法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維護社會穩定。我們將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恪盡職責,突出重點,加大力度,提高效能,切實做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為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穩定作出新的貢獻。

    今年,我們將繼續開展農村食品市場,乳製品市場,打擊流通環節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食用油市場以及打擊非法經營“地溝油”,重點食品品種和重點區域、重點場所食品經營以及季節性、節日性食品市場,酒類市場等六個專項整治執法行動。

    在加大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治理整頓力度,著力解決食品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的同時,還要堅持標本兼治,加大推進食品安全日常監管規範化建設力度,著力提升食品安全監管依法行政水平;加大推進食品經營者誠信自律體系建設力度,著力監督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加大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機制創新和能力建設力度,著力提升食品安全監管效能。

    問:食品安全日常監管是工商部門的基本職責,在這方面我們是否會有一些創新和突破?

    答:加強食品市場的日常監管是食品安全監管的基礎。我們從三個環節著手,進一步加大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日常規範管理力度。

    一是嚴格把好食品經營主體準入關。一方面要嚴格依法核發《食品流通許可證》,堅持先證後照,依法規範營業執照核發行為。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並及時更新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者“經濟戶籍庫”,對食品經營主體及時進行特別標注,切實做到食品經營主體底數清、情況明、數字準。

    二是強化食品抽樣檢驗和快速檢測工作。要科學確定食品抽樣檢驗的範圍、品種、項目和方式,有針對性地開展監管執法,充分運用快速檢測的手段,及時發現食品安全問題,並積極妥善依法處理。同時,加強對抽樣結果的統計、分析和綜合利用,並將有關情況及時通報相關職能部門和行業組織,促進源頭治理和行業自律

    三是強化基層工商所日常巡查監管和案件查辦工作。全國工商系統擁有2萬多基層工商所,是唯一能夠將觸角延伸到鄉鎮一級的市場監管部門。切實發揮基層工商所在食品安全日常監管中的作用,意義十分重要。要嚴格落實基層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屬地監管責任制,通過劃分網格化責任區,切實做到任務到崗到人。

    問:我國食品經營主體總計已達到517萬戶,確保食品安全離不開廣大食品經營者的參與。工商部門在這方面將採取什麼措施?

    答:推進食品經營者誠信自律體系建設對於保障流通環節食品安全至關重要。我們要求各地工商部門,要切實監督食品經營者把好食品的進貨關、銷售關和退市關,並建立健全十項自律制度。

    所謂監督食品經營者把好食品進貨關方面,就是要嚴格監督食品經營者依法索取供貨者的相關許可證、營業執照、銷貨票據等方面的資料,按批次索取所購進食品的質量檢驗合格報告或證明文件,確保供貨者主體資格合法、購入食品來源正規可靠、質檢合格報告真實有效。

    所謂監督食品經營者把好食品銷售關,就是要嚴格監督食品經營者對食品包裝、標識、生産日期、保質期和有關食品儲存條件等的自查自糾,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在經營場所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並鼓勵和引導有條件的食品經營者開展對銷售食品質量的抽樣檢驗,對發現的食品質量問題及時退市和處置。

    所謂嚴格監督食品經營者把好食品退市關,就是要嚴格監督食品經營者加強對銷售食品的日常管理,對發現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等,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封存,依法處置或銷毀;同時,加強對退市後食品的監督管理,防止其改頭換面再次銷售。

    此外,我們還將監督食品經濟者建立以下十項自律制度:食品進貨查驗制度,食品進貨查驗記錄製度,食品質量承諾制度,食品協議準入制度,市場開辦者食品安全責任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退市和銷毀制度,食品運輸、貯存及銷售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經營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管理制度。

    問:您剛才提到,要“提升食品安全監管效能”。這一新概念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答:為適應食品安全監管新形勢、新情況和新任務的要求,必須加大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機制創新和能力建設力度,著力提升食品安全監管效能。

    一是要建立健全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化網絡體系,強化網絡信息技術在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者許可管理、註冊登記、食品質量監管、市場巡查和執法辦案等方面的綜合應用,努力形成從總局到工商所五級縱向貫通和橫向連接的信息化網絡體系,努力實現食品安全網上監管的目標。

    二是要建立健全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電子監管體系,督促食品經營者建立健全食品採購、貯存、運輸、銷售、退市和食品質量管理等環節的電子監控體系,積極推動有條件的大中型商業企業、超市和批發市場、集貿市場逐步實行計算機網絡化管理,並加快與基層工商所信息化網絡體系的對接。

    三是要不斷提高食品監管的科學技術水平,把快速檢測作為基層工商部門現場監管執法和發現食品質量問題的技術手段,努力提升流通環節食品抽樣檢驗和快速檢測工作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實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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