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30日電(記者 張曉松)近期,審計署確定了2012年審計工作主要任務,內容涉及財政、金融、企業、經濟責任、資源環境、涉外等諸多領域。面對如此繁重的任務,審計機關將如何把握著力點,以充分發揮審計監督的最大效用?
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日前表示,審計機關將緊扣科學發展主題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主線,圍繞穩增長、控物價、調結構、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諧,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和制約,密切關注經濟社會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風險,嚴肅揭露和查處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堅持從體制機制制度層面分析問題、提出建議。
記者從審計署了解到,在2012年各項審計中,審計機關將牢牢把握以下四個著力點:
——加大對重大政策措施貫徹執行情況的跟蹤審計力度。審計機關將著力監督檢查財政、金融、産業、土地、稅收、環保等政策措施的執行情況,揭露和查處違背政策要求、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深入分析政策目標的實現情況和實施效果,揭示和反映政策措施不完善、不配套、不銜接以及政策目標未實現等問題;密切關注經濟社會運行趨勢,揭示和反映新情況、新問題。
——加大對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案件線索的揭露和查處力度。審計機關將突出對財政資金的分配和使用、工程建設中的招投標和物資採購、土地出讓中的招拍挂和異地置換、金融機構的貸款發放和票據貼現、國有企業的對外投資和資産處置等方面的審計監督,揭露和查處重大違法違規、經濟犯罪和腐敗問題,嚴重侵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以及重大鋪張浪費、國有資産損失、資源毀損和環境破壞等問題。
——加大對重大風險隱患的揭示和反映力度。審計機關將密切關注財政風險、金融風險、資源環境風險、社會穩定風險、境外投資風險以及信息化條件下的社會風險,揭示和反映對全局、對未來有根本性影響及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的問題,及時揭示和反映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以推動堵塞漏洞、妥善處置和避免損失,防止苗頭性問題轉化為趨勢性問題,防止局部性問題演變為全局性問題。
——加大推動體制機制創新力度。審計署已要求各級審計機關,在審計過程中,要透過審計發現的眾多紛繁複雜的線索和現象,實事求是地準確揭示和反映實質性問題;要通過審計收集到的與問題相關聯的各種數據、資料和背景,深入分析體制性障礙、機制性扭曲、制度性缺陷和管理上的漏洞;要通過分析審計事項和審計發現問題的規律性、傾向性和趨勢性,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
“審計的目的不是為了查出越來越多的問題,而是通過審計監督,促進整改、健全完善制度,減少問題産生的根源,減少問題發生的幾率。”劉家義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