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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總局:民辦非營利事業單位可享受稅收優惠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2月10日 16時45分   來源:新華社

稅務總局:民辦非營利事業單位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

    新華社北京2月10日電(記者何雨欣、侯雪靜)記者10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相關負責人近日在解答納稅服務熱點問題時介紹,民辦非營利性質的事業單位可申請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的稅收優惠。

    這位負責人介紹,我國稅法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其中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産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産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因此,民辦非營利性質的事業單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其經營收入可以申請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這位負責人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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