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3日電(記者 朱立毅、陳煒偉)在剛剛過去的4月,全國僅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就發生6起,造成近百人死亡。而從去年醉駕入刑之後,全國酒駕、醉駕降幅均超過四成,收效明顯。頻發的其他類型的重大交通事故和顯著下降的酒駕事故啟示,我們需要以打擊酒駕的決心和力度,來治理當前交通事故所顯露出的種種問題。
4月30日,寧夏吳忠市同心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18人死亡6人受傷。在這起事故中,肇事車輛不僅超載,還駛入對方車道,逆行時與一輛大貨車相撞。這樣的事故並非只有一起。事實上,除了超載、逆行,在近期發生的多起重大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機還存在超速、疲勞駕駛、非法改裝車輛,甚至“毒駕”、無證駕駛的情況。危險駕駛、違規操作像過去頻發的酒駕事故一樣,最終將一條條鮮活的生命推向了死亡的深淵。
就在一系列交通事故接連發生之時,來自公安部的一組數字顯得格外醒目:醉駕入刑一年之後,全國公安機關共查處酒後駕駛同比下降41.7%,其中醉酒駕駛同比下降44.1%。去年醉駕入刑後到年底,因酒後駕駛造成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下降22.3%。可見,有法律條文可依,有監管部門的嚴格執法,酒駕事故這曾高居不下的馬路殺手也能被有效遏制。
當前,我國道路交通安全基礎仍然薄弱,一些駕駛人安全和法制意識淡薄,超速、疲勞駕駛、逆行、違法超車……這些國家三令五申明令禁止和打擊防範的因素,最終還是成為一起起“公路礦難”的禍首。因此,需要我們以打擊酒駕的決心和力度,對其他明令禁止的行為在法制層面上加大打擊力度,並引導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和監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除了立法工作要完善,執法工作也要加強。針對道路交通運輸非法違法行為,應採取有效措施,加大執法力度。尤其要嚴厲打擊客貨運輸車輛駕駛人超速、超載、超員、疲勞駕駛,打擊無證駕駛、駕駛證與所駕車型不符、無從業資格證駕駛運輸車輛,客運車輛不按規定線路行駛,旅遊包車未取得包車證或持空白包車證運營等非法違法行為。
加強營運駕駛員安全素質教育和管理,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也是當務之急。監管部門應進一步規範客運包車市場的運營秩序。對安全生産責任制不落實、安全隱患突出的客運包車企業,要立即責令限期整改,經整改仍達不到安全運營條件的,應依法吊銷相關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