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6月8日電(記者 胡靖國)記者從山西忻州市紀委獲悉,當地20多名幹部因利用職務便利“吃拿卡要”,近日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的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這20多名幹部涉及公安、公路收費站、治超檢測站等多個部門。
忻州市河曲縣沙泉鄉黨委書記李裕民2011年5月上任以來,在不到一年的時間裏便巧立名目,違規收費17.43萬元;利用職務便利,索賄受賄21萬元、貪污公款10.5萬元;嚴重違反強農惠農政策,安排鄉幹部套取農村轉移支付資金63萬元,用於鄉政府日常支出。目前,李裕民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因涉嫌犯罪問題已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忻州市代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大隊長趙春曉利用審批火供品的權力,向鐵礦企業索取賄賂;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先後在代縣的3家鐵礦企業投資牟利。目前,此案還在深入調查中。
2011年9月至12月,忻州市五台山入山管理處南線收費站站長趙偉與五台山某旅行社經理鄭某裏勾外聯,在收取鄭某2900元好處費後,利用職務便利,先後10次從其管理的收費站私放26名遊客入山。此外,五台山入山管理處及南線收費站還存在收費和票據管理混亂問題。近日,五台縣監察局決定給予趙偉行政降級處分,其餘11名相關責任人也分別給予黨政紀處分。
今年5月28日,忻州原平市紀委監察局在明察暗訪中發現,原平市大牛店公路超限檢測站副站長王海中帶領7名工作人員,對過往運載車輛進行超限超載檢查時,在不開具處罰決定書的情況下,違規罰款8000元,並集體私分。
經查,原平市交通局局長李迎澤、原平市公路段段長南興旺、原平市治超辦主任趙建軍、原平市治超辦副主任白劍文等6人對此負有領導責任。近日,原平市紀委監察局決定對上述6人給予黨政紀處分,其餘參與違規罰款、私分的7名工作人員予以辭退。
2007年以來,忻州市交通局公路管理處副處長崔軍安排山西新紀元交通建設招標公司忻州辦事處工作人員,違規向投標企業收取報名資格審查費283萬多元,其中大部分用於違規發放職工福利、請客送禮等。近日,忻州市交通局決定給予崔軍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處分。
2011年以來,忻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幹部馮東明在定襄縣兩個鍛造企業向忻州市經信委申報技術改造資金過程中,馮東明利用初審權力,要求兩企業到其妻經營的某企業管理諮詢公司編制《資金申請報告》,並收取兩企業報告編制費共計6萬元。近日,忻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決定給予馮東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