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今日中國>> 中國要聞
 
旅遊法草案:建立旅遊目的地安全風險提示制度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4月23日 17時41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4月23日電(記者錢春弦、趙超)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23日審議旅遊法草案,對旅遊安全高度重視,專門作了規範。

    這些規定中,明確了政府的旅遊安全職責;建立了旅遊目的地安全風險提示制度;對旅遊過程中突發事件的應對提出了要求;規定了景區流量控制制度。另外,還對旅遊經營者的安全保障、安全警示、事故救助處置作了規定。

    草案提出,景區不符合開放條件而接待旅遊者的,由景區主管部門責令停業整頓直至符合開放條件,並處以相應罰款。景區在旅遊者可能達到最大承載量時,未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未及時採取疏導、分流等措施,或者超過最大承載量接待旅遊者的,由景區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草案對旅遊主管部門玩忽職守等行為的處罰,也作了明確規定。

 
 
 相關鏈結
· 旅遊法草案:景區門票提高價格應提前6個月公佈
· 揚湯止沸不如釜底抽薪—聚焦旅遊業“零負團費”
· 駐胡志明市總領館提醒赴越南的同胞遵守當地法律
· 旅遊法草案:多措並舉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
· 旅遊法草案:多措並舉切實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
· 國家旅遊局舉辦《旅遊法》(草案)解讀專題講座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