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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國務院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決定公佈之際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5月16日 10時46分   來源:新華社

新一屆政府轉變職能邁出重要一步
——寫在《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公佈之際

    新華社北京5月16日電(新華社記者趙超)5月15日,中國政府網公佈了《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隨著133項行政審批等事項的取消和下放,表明新一屆政府在轉變職能上邁出了重要一步。

    政府職能轉變始終是我國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核心任務,貫穿于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全過程。而轉變職能,就是要明確政府的定位,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社會的關係,把該放的權堅決放開,把該管的事管住管好。這其中,簡政放權是重要前提。

    此前,經過六輪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國務院共取消和調整2497項審批項目,在簡政放權上已經取得了一定成績。但從總體看,政府對微觀經濟活動直接干預仍顯過多,投資體制和財稅體制改革滯後,行政審批事項仍然較多,一些領域的審批事項程序繁瑣、辦事效率低下,還存在變相設置審批事項的現象。

    黨的十八屆二中全會和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提出,轉變國務院機構職能,處理好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中央與地方的關係,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減少微觀管理事務,該取消的取消、該下放的下放、該整合的整合,以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更好發揮社會力量在管理社會事務中的作用、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舉行的記者會上談到,現在國務院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還有1700多項,本屆政府下決心要再削減三分之一以上。國務院公佈第一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是落實方案的一項重要工作,為加快形成權界清晰、分工合理、權責一致、運轉高效、法治保障的國務院機構職能體系,真正做到該管的管住管好,不該管的不管不干預,切實提高政府管理科學化水平,邁出了重要一步。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一項艱巨的任務。第一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的出臺,是在反復研究基礎上確定重點的。在逐項梳理國務院各部門實施的行政審批項目基礎上,反復研究分析,篩選出擬取消、下放的項目。這些項目大多集中在經濟領域,目的是儘量減少政府微觀干預,為企業鬆綁,讓民間的創造力活躍起來,使市場“無形的手”更加有效。此外,新組建部門“三定”(定機構、定職能、定編制)時,把需要轉變哪些職能、需要取消和下放哪些行政審批事項作為前提,已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5個部門“三定”規定,取消和下放了42個行政審批項目。

    隨後,中央編辦就篩選出的行政審批項目,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確定的原則和要求,對每一個審批項目都從部門職責、設立依據和背景、實施效能、國外實踐等方面進行多層次、多角度研究,同時徵求主管部門的意見,反復溝通協商,在取消和下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可能帶來的問題以及加強後續管理等方面進行了認真討論,打消了一些部門的顧慮,真正把審核過程變成凝聚各方面力量推進改革的過程。

    為提高職能轉變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中央編辦成立了職能轉變評估專家組,吸收熟悉機關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各方面的專家學者。評估專家組對擬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逐項進行了認真、細緻和全面的論證分析,對可能存在的風險預作評估。在此基礎上,最終確定了擬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連同專家組評估意見一併報國務院機構職能轉變協調小組審議。

    4月24日和5月6日,國務院召開的兩次常務會議上,對擬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等事項進行了審議,確定了最終取消和下放的事項共133項。其中,16項法律設定的行政審批項目,確定由國務院法制辦按程序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待有關法律作出修改後再予公佈施行。

    國務院正式發文向社會公佈取消和下放133項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只是一個開端,中央編辦還將與國務院各部門繼續堅定不移地向前推進,做好後續工作。

    一是積極推動國務院決定的貫徹落實。對取消的項目,要督促各有關部門清理所涉及的部門規章、部門文件等,研究制定具體措施和辦法,強化間接管理、動態管理,防止監管“缺失”;對下放的項目,要督促各有關部門對系統內上下銜接作出安排,防止管理脫節。

    二是加快清理新一輪行政審批項目。適時再推出一批單子,按照市場主體能夠自主決定、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行業組織能夠自律管理、行政機關採用事後監督能夠解決的事項不設立審批等原則,提出取消和下放的處理意見。目前,中央編辦已經緊鑼密鼓地開始了第二批取消和下放項目的研究論證工作。

    三是加快推進行政審批制度規範化建設。中央編辦將會同有關部門,對於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設定和管理、行政審批權力運行和監督、新設行政審批項目審核和論證等問題進行深入研究,不斷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對國務院各部門現有的行政審批項目,正在核實情況,準備擇機向社會公佈,公開徵求意見,主動接受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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