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7日電(記者伍鯤鵬、張建)媒體近日曝光了吉林煙草公司部分員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月入賬額,其中高管高達1.8萬元,引起廣泛關注。除了關心1.8萬元的住房公積金月繳額是否涉嫌違規,更多的人在追問:這種現象是否在導致收入差距進一步擴大?
企業在合理範圍內為員工提高住房公積金繳納額度無可厚非,但屢屢出現的萬元繳納額度還是引起了人們的疑慮。從2006年山東網通為職工月繳6389元住房公積金到今年4月蘭州石化的12萬元年度住房公積金事件,再到如今吉林煙草公司萬元公積金事件,高額公積金與高收入行業如影隨形。
國家制定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初衷是解決中低收入群體買房難問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但部分高收入企業無視國家規定,以為職工發放高額補貼的方式套取住房公積金,使住房公積金制度背離了初衷。
應當説,收入差距大已經成為不爭的事實,政府正在想方設法縮小差距,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公平。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任由企業違規利用住房公積金制度抬高職工收入,必然進一步擴大社會收入差距,阻滯政府為縮小收入差距付出的努力。
遺憾的是,在幾件影響廣泛的住房公積金事件中,人們都沒有看到事發地方或相關管理部門的盡職表現,最多也只是事後“糾正”而已。如此履職,豈能管好廣受關注的住房公積金?
國務院5月24日出臺的《關於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明確指出,要儘快制定加強國有企業收入分配調控、整頓和規範收入分配秩序等重點配套方案和實施細則。人們期待相關方案和細則儘早出臺,更希望對於破壞社會公平的行為嚴格追責,維護制度的嚴肅性、權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