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4日電(記者璩靜)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相關負責人4日接受採訪時表示,新聞記者證為境內記者採訪唯一合法證件,嚴禁持新聞單位製作的工作證等證件從事採訪活動,嚴禁新聞單位為非采編人員、兼職人員申辦新聞記者證。此外,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已設立新聞采編人員不良從業行為舉報電話12390、010-65212870和010-65212787,歡迎群眾舉報或提供線索。
據了解,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今後將加大對新聞敲詐、有償新聞、虛假報道、強制發行報刊等問題的查處力度,嚴禁各新聞單位向記者站下達經營及發行任務,嚴禁對外承包網站及其地方頻道的采編業務,各新聞單位采編人員不得以新聞報道為名要求採訪對象訂報刊、做廣告,不得以核實稿件為名要求新聞當事人提供相關利益,不得以“曝光”相要挾向採訪對象索取財物。
對此,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還將以報刊年度核驗、記者站年度核驗及新聞記者證換發為契機加強管理,對嚴重違法的新聞單位、記者站、從業人員依法作出行政處罰並公開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