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6月25日電(記者姜婷婷)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袁國強25日説,斯諾登事件中,律政司採取的態度和標準非常清楚,並以香港一貫的法治精神進行處理,並始終與美國相關部門保持聯絡。而特區政府向美方查詢資料時,亦有留意美方對斯諾登的指控,是否屬政治檢控。
他強調,律政司沒有刻意“放生”斯諾登,亦沒有刻意放緩步伐處理事件。他同時表示,特區政府將跟進有關美國政府機構入侵香港電腦系統的報道,並要求美國當局作出全面和令人滿意的解釋。
袁國強重申,港美之間移交逃犯的事宜,是根據《逃犯條例》以及雙方在1996年簽訂的《移交逃犯協定》進行處理。律政司只收到美國提出的臨時拘捕斯諾登的要求,並未收到正式移交逃犯的要求。
他説,由於特區政府沒有收到美方進一步的資料,包括對斯諾登提出的刑事指控,美國政府依賴的證據,以及為何斯諾登的英文名字在不同文件中有出入。故此,香港法官不能簽發臨時拘捕令,而特區政府亦不能限制或禁止斯諾登離開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