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3日電(記者韓潔 高立)財政部3日發佈消息説,2013年中央財政安排對地方資源枯竭城市轉移支付總規模為168億元,比上年增長5%。
為了幫助資源枯竭型城市化解歷史包袱、加快推進資源枯竭城市轉型,中央財政于2007年設立了資源枯竭城市轉移支付。經國務院批准,阜新、遼源、伊春、石嘴山、撫順、烏海、鐘祥、萬山區、井陘礦區等69個城市(縣、市轄區)分三批陸續納入資源枯竭城市轉移支付範圍。
財政部預算司負責人介紹説,2013年資源枯竭城市轉移支付資金主要按照資源枯竭類型、非農業人口、所在省的財力狀況、該城市的財政困難程度等客觀因素進行公式化分配。享受資源枯竭城市轉移支付較多的地區分別是:黑龍江20.4億元、遼寧16.4億元、吉林15.27億元。接受補助的地方政府可統籌安排此項資金,重點用於生態環境治理、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社會保障等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