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深圳7月19日電(記者趙瑞希)記者19日從深圳市人民檢察院獲悉,該院已于近日以受賄罪對廣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長何靖提起公訴。檢方掌握的情況顯示,何靖受賄600余萬元。
今年56歲的何靖,案發前任廣州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曾歷任廣東省花都市公安局局長、增城市公安局局長、廣州市公安局白雲分局局長。檢方指控,何靖在上述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本人單獨及夥同其妻子黃某虹(另案處理)非法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626萬元、港幣67.4萬元、美元1萬元。
檢方表示,何靖收受的賄賂,大量來自休閒娛樂行業的老闆“拉關係”“求關照”;何靖還屢次出面為涉案人員説情,從而收受賄賂;利用職務之便,何靖還為其下屬多名公安民警在職級升遷、工作調動、崗位安排等方面提供關照,收受賄賂;此外,染指經濟活動也是何靖收受賄賂的另一個重要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