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16日電(記者 趙超)15日公佈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是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根本之策。
只有真正紮緊權力的籠子,才能讓領導幹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決定在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方面,呈現三大看點。
看點一:紀檢工作雙重領導
黨的地方各級紀律檢查機關接受同級黨委和上級紀檢機關雙重領導是黨章做出的規定,但對雙重領導的內容、方式沒有明確解釋。
決定提出推動黨的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指出,“現有形式下,地方各級紀委主要接受同級黨委領導,客觀上存在監督不力或監督過軟的情況,特別是對黨委一把手的監督。”
“這項改革實施,一方面使紀委的監督更加有力和有效,另一方面將規範和限制各級黨委特別是黨委負責人以不適當方式干預反腐敗工作。”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廉潔研究與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説。
看點二:領導幹部有關事項公開
決定提出健全反腐倡廉法規制度體系,除完善現有法律法規,特別提出推行新提任領導幹部有關事項公開制度試點。專家表示,這是對近幾年社會各界呼籲實行領導幹部財産公開制度作出的回應。
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表示,領導幹部報告個人事項制度已建立和運行多年,“但這項制度如果沒有公開,其作用就會打折扣”。
“這次提出的公開有關事項的改革,體現出分步驟實施的特點,即先拿新提任領導幹部做試點,這意味著今後將會逐漸公開所有官員包括財産情況在內的有關事項。”姜明安説。
看點三:改進作風常態化
10月29日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並同意印發《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意味著加強作風建設已經上升到黨內法規的高度。
決定一方面圍繞反對“四風”,對加快改進作風體制機制改革和建設提出了具體要求;另一方面明確提出,規範並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
引人注目的是,決定提出要“探索實行官邸制”。一直主張實行官邸制的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説:“因在不同地區、部門任職,當前出現了一些官員佔有多套住房現象,實行官邸制可以抑制國有資産流失和預防住房腐敗。”
決定同時提出完善並嚴格執行領導幹部親屬經商、擔任公職和社會組織職務、出國定居等相關制度規定,堅決反對特權思想和作風。
姜明安表示:“只有建立起一系列反腐倡廉制度,並讓這些制度真正運作起來,才能切實有效地反‘四風’、反腐敗,控制公權力濫用,保障全體人民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