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28日電 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楊偉民28日表示,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至少有六大措施將有利於推動中國城鎮化健康發展。
“《決定》‘全面改革六十條’中有一條專門講‘完善城鎮化健康發展體制機制’,看起來只佔六十分之一,好像太少了,其實跟城鎮化有關的改革舉措散落在文件各處,歸納起來至少有六個方面,將在體制機制上對城鎮化改革産生重大影響。”楊偉民于當日在京舉行的“城市中國計劃2013年度論壇”上説。
第一,《決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將推動城鎮化治理主體多元化、治理法治化、治理規範化。今後將改變過去城鎮治理以政府為主的狀況,使市民更多參與城鎮化,使治理方式更多依靠法制而不是簡單依靠行政命令,使治理制度和體系相對成熟規範,不會變來變去。
第二,《決定》的一大亮點是提出了“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這將更好地明確政府在城鎮化過程中的分工,即編制規劃、提供公共服務、建設基礎設施、保護環境,剩下的事情交給市場。政府的一項重要職責是提供更多公共服務,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率。
第三,《決定》提出“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都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這將有利於在城鎮化過程中發揮非公有制經濟的作用,創造更多就業崗位;將對非公經濟放寬服務業準入、打破壟斷,促進城鎮服務業發展;將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允許社會資本進入城市公益事業,完善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
第四,《決定》第23條專門闡述“完善城鎮化健康發展體制機制”,重點提出城鎮化發展的三個核心問題,即人、地、錢問題。在人的問題上,過去側重土地城鎮化,今後將以人為核心推進城鎮化。在地的問題上,要落實用途管制,從嚴合理供給城市建設用地,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建立有效調節工業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價機制,提高工業用地價格。在錢的問題上,一是允許地方政府通過發債等方式拓寬城市建設融資渠道,把原來的暗債變成明債;二是允許社會資本進入;三是建立城市基礎設施和住宅政策性金融機構,意味著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數量將增加,功能主要是為城鎮化服務;四是建立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挂鉤機制;五是完善地方稅體系。
第五,《決定》提出“堅定不移實施主體功能區制度”。“堅定不移”的字眼在《決定》中用得很少,用在了主體功能區制度上,意味著我國城鎮化佈局就是按照主體功能區“兩橫三縱”的戰略格局,不會再有其他佈局。主體功能區一系列政策中最關鍵的兩條,一個是“帽子”即政績考核,一個是“錢袋子”即財稅體制。《決定》提出“對限制開發區域和生態脆弱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取消地區生産總值考核”,意味著全國將有一半左右的縣和縣級市將取消GDP考核。
第六,《決定》提出“建立空間規劃體系,劃定生産、生活、生態空間開發管制界限,落實用途管制”,意味著城鎮化要按照規劃來健康發展。過去規劃很多,有的規劃一味擴大城市面積,有的規劃只管地不管人,有的規劃只管GDP不管GDP在何處生産,現在要把這些規劃統籌協調,形成全國統一、定位清晰、功能互補、相互銜接的空間規劃體系。在市縣的層面上可能需要推進“多規合一”,也就是一個縣(市)只有一張規劃圖,一個規劃管一百年。這項工作涉及多部門利益,應儘快形成共識,儘快啟動。
“城市中國計劃”項目由哥倫比亞大學、清華大學和麥肯錫公司聯合推出,致力於為中國城鎮化尋求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