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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就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問題答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12月06日 21時25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2月6日電(記者 韓潔、高立)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下發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我國將實施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遞延納稅優惠政策。

    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如何實現遞延納稅?個人如何繳納和領取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圍繞外界關心的熱點問題,財政部稅政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養老保險司、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有關負責人6日回答了記者提問。

    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享受哪些稅收優惠?

    問:此次出臺的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遞延納稅政策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此次出臺的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政策既參考借鑒了發達國家採用的EET模式,也充分考慮了我國具體實際,具體內容包括:

    (1)在年金繳費環節,對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職工支付的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繳費,在計入個人賬戶時,個人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繳付的年金個人繳費部分,在不超過本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的4%標準內的部分,暫從個人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2)在年金基金投資環節,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分配計入個人賬戶時,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3)在年金領取環節,個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領取的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計徵個人所得稅。

    此次年金個人所得稅政策出臺後,年金參保者均可享受遞延納稅的好處,相當一部分參保者還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個人所得稅稅負。

    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如何納稅?

    問: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遞延納稅政策具體如何操作?

    答:通常情況下,個人取得所得由支付所得單位負責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也就是説,哪個單位支付了所得,就由哪個單位負責扣繳稅款。

    就年金所得來看,企業年金、職業年金涉及納稅義務主要集中在繳費和領取兩個環節。在年金繳費環節,由個人所在單位在其繳費時,對超出免稅標準的部分隨同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一併計算代扣個人所得稅,並向其所在單位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在年金領取環節,由託管人在為個人支付年金待遇時,根據個人當月取得的年金所得、往期繳費及納稅情況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並向託管人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上述單位申報納稅時,要根據年金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情況填制《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並通過網絡、上門、介質等方式,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代扣代繳明細申報。

    問: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政策出臺後,對納稅申報有何要求?

    答:為便於稅收徵管,方便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納稅,結合年金的運作特點,稅務部門對建立年金計劃、繳費和領取各環節的納稅申報及管理作出了如下要求:

    (1)單位建立年金計劃後,應在建立年金計劃的次月15日內,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年金方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方案備案函、計劃確認函以及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相關資料。年金方案、受託人、託管人發生變化的,應在發生變化的次月15日內重新向其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上述資料,供稅務部門登記備案。

    (2)繳費環節,由個人所在單位為其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並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解繳。

    (3)領取環節,應納稅款由受託人代表委託人委託託管人代扣代繳。年金賬戶管理人應及時向託管人提供個人年金繳費及對應的個人所得稅納稅明細。託管人根據受託人指令及賬戶管理人提供的資料,按照規定計算扣繳個人當期領取年金待遇的應納稅款,並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解繳。

    單位和託管人在扣繳個人所得稅時,必須按照稅法規定實行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

    建立年金計劃的單位、委託人、受託人、賬戶管理人之間要及時傳遞納稅相關的信息。受託人負責統籌協調並督促有關機構依法向稅務部門辦理扣繳申報及提供涉稅資料。

    年金稅收優惠如何與個稅改革銜接?

    問:此次出臺的年金個人所得稅政策與今後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制度改革以及個人所得稅改革如何銜接?

    答:目前,人社部、財政部正在研究修改完善企業年金辦法和職業年金辦法。因此,此次出臺的稅收政策主要基於現行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辦法的相關規定,今後將根據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辦法修訂情況,對稅收政策作出進一步調整和完善。

    此外,這次出臺的年金政策是依據現行分類個人所得稅制的相關規定,對個人退休後領取的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暫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徵稅。今後實施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後,對個人退休後領取的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則按新稅法的相關規定徵稅。

    問: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遞延納稅政策公佈後,有關部門應做好哪些工作?

    答: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遞延政策公佈後,各級財政、稅務、人社等相關部門以及年金經辦機構之間要加強協調配合,建立信息交換機制,及時做好相關準備工作,確保年金個人所得稅政策的貫徹落實。同時,對納稅人關心的問題,及時作出解釋説明,以便納稅人更清楚地了解此次政策調整的具體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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