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研究部署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試點工作
審議並原則通過《國防科技工業“十一五”發展和改革意見》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9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試點工作,審議並原則通過《國防科技工業“十一五”發展和改革意見》。
會議指出,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關係國民經濟和能源安全大局。目前,煤炭工業在體制、資源、安全、環境和轉産發展等方面的矛盾比較突出,煤炭工業和一些産煤地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面臨嚴峻挑戰。儘快使我國煤炭工業步入資源回採率高、安全有保障、環境污染少、經濟效益好、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道路,已是一項十分重要而緊迫的任務。
會議批准在山西省開展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政策措施試點。試點的主要任務是:(一)強化煤炭行業管理。優化資源配置和煤炭生産開發佈局,提高煤礦準入標準,形成職責明確、相互協調、務實高效的管理體制和監管機制。(二)完善煤礦安全生産機制。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制,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加強勞動用工管理,提高安全生産技術水平,保障煤炭工業安全發展。(三)深化煤炭企業改革。分離煤礦企業辦社會職能,大力培育和發展大型煤炭企業集團,加快中小型煤礦股份制改革,完善煤炭成本核算辦法,培育具有發展活力、依法經營、承擔經濟和社會責任的市場主體。(四)推進資源市場化管理。完善礦業權有償取得制度,合理分配和使用礦業權出讓收益,形成企業節約和合理開發煤炭資源的機制。(五)建立煤炭開採綜合補償和生態環境恢復補償機制。制定生態環境恢復治理規劃,完善生態環境評價及監管制度,提取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徵收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六)建立煤炭企業轉産、煤炭城市轉型發展有效機制。加大轉産轉型力度,建立煤礦轉産發展基金,做好煤礦企業轉産職工再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促進産煤地區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
會議強調,開展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政策措施的試點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必須統籌考慮,週密安排,積極穩妥,把握節奏。試點地區務必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指導,確保試點工作取得成效,確保煤炭生産、供給正常進行。
會議原則同意國防科工委提出的國防科技工業“十一五”發展和改革的意見。會議指出,國防科技工業的發展和改革要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堅持軍民結合,寓軍於民,軍民互動,協調發展;堅持強化基礎,自主創新,提高科研和製造水平;堅持改革,擴大開放,建立和完善適應國防建設需要和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體制、機制;堅持實施人才戰略,努力培養和造就一大批高素質的國防科技人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