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13日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有關規定,國務院日前批准印發了《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工作規則》,有序推進反壟斷各項工作。
國務院副總理、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主任王岐山于近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審議《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工作規則》,研究部署了下一階段工作。會議強調,要充分認識實施反壟斷法的重要意義,充分認識反壟斷工作的艱巨性、複雜性,穩妥推進反壟斷法的實施。既要保護和促進市場競爭,又要鼓勵能夠提高市場效率的集中、兼併;既要鼓勵企業做大做強,提高市場競爭力,又要防止不當兼併、集中形成市場壟斷;既要保證國有企業在重點行業和關鍵領域的控制力,又要防止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侵犯其他經營者和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既要一視同仁地保護包括外商在內的所有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又要防止外資惡意並購,維護國家經濟安全。
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1)研究擬定有關競爭政策;(2)組織調查、評估市場總體競爭狀況,發佈評估報告;(3)制定、發佈反壟斷指南;(4)協調反壟斷行政執法工作;(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職責。反壟斷委員會聘請法律、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專家諮詢組,對委員會需要研究的重大問題提供諮詢。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工作規則還規定了委員會組成、會議制度、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工作規則中明確,反壟斷委員會主要通過召開委員會全體會議、主任會議和專題會議履行職責,不替代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依法行政。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工商總局三個部門要依法履行反壟斷執法的職責。
根據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的部署,近期各有關部門的主要任務是:制定反壟斷法的配套規章;組織起草市場總體競爭狀況評估報告的大綱;研究起草行業分類和評估標準;研究建立反映各行業市場集中狀況的數據庫;開展反壟斷法宣傳和學習培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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