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決定對《工傷保險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作出修改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對《工傷保險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作出修改。
會議指出,《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施行以來,對於維護工傷職工合法權益,分散用人單位工傷風險,規範和推進工傷保險工作,發揮了積極作用。針對工傷保險制度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修改後的條例草案從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出發,完善了有關制度。(一)擴大了工傷保險適用範圍。草案規定:除現行規定的企業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外,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也應當參加工傷保險。(二)擴大了上下班途中的工傷認定範圍。草案規定:除現行規定的機動車事故以外,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非機動車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也應當認定為工傷。(三)簡化了工傷認定、鑒定和爭議處理程序。草案規定:對於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認定決定。同時明確了再次鑒定和復查鑒定的時限,取消了行政復議前置程序。(四)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調整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按照傷殘級別增加1至3個月職工本人工資。(五)增加了工傷保險基金支出項目。將工傷預防費用增列為基金支出項目,將由用人單位支付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和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改由基金支付。同時,草案加大了對不參保單位的處罰力度,加強了對未參保用人單位工傷職工的權益保障。
會議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自1993年12月施行以來,對加強稅源監控,保證稅收收入,發揮了積極作用。針對日益嚴重的制售和使用假發票、不依法開具發票等違法行為,修改後的辦法草案補充完善了防控措施,加大了懲處力度,同時調整和完善了發票管理行政許可制度。
會議決定,上述兩個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後,由國務院公佈施行。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穩定消費價格的政策措施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7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分析當前價格形勢,研究部署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
會議指出,今年以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處理好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調整經濟結構和管理通脹預期關係的要求,各地區、各部門採取措施發展生産、保障供應、強化監管,價格調控和監管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但7月份以來,受國內外多種因素影響,以農産品為主的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較快,價格總水平逐月攀升,加大了城鄉居民特別是中低收入群體的生活成本。 >>>詳細內容
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規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等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0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規範農村土地整治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試點工作。
會議指出,近年來,各地區開展農村土地整治,有效促進了耕地保護;同時,一些地方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試點,對統籌城鄉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出現了一些亟需規範的問題。主要是:少數地方片面追求增加城鎮建設用地指標,擅自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試點或擴大試點範圍,擅自擴大挂鉤週轉指標規模;有的地方違背農民意願強拆強建,侵害農民利益;挂鉤週轉指標使用收益分配不規範等。必須採取有力措施,嚴格規範農村土地整治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挂鉤試點,促進其有序健康發展。 >>>詳細內容
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當前發展學前教育政策等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3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政策措施,決定擴大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範圍,提高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
會議指出,學前教育是國民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會公益事業。辦好學前教育,關係億萬兒童的健康成長和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關係國家和民族的未來。改革開放特別是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學前教育取得長足發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但總體上看,學前教育仍是各級各類教育中的薄弱環節,教育資源嚴重不足,城鄉發展不平衡,師資隊伍不健全,一些地方“入園難”問題突出。必須充分認識發展學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發展學前教育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內容,按照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則,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並舉,破除體制機制障礙,建立覆蓋城鄉、佈局合理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保障適齡兒童接受基本的、有質量的學前教育,促進幼兒健康快樂成長。 >>>詳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