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民族地區幹部與中央和國家機關及其他地區的交流,一直是加強民族地區幹部隊伍建設和培養少數民族幹部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這項工作分為兩個部分,一是選派西部地區和其他少數民族地區幹部到中央、國家機關和經濟相對發達地區挂職鍛鍊,二是組織中央和國家機關及經濟相對發達地區的幹部支援民族地區的建設。
從1990年開始,中央三部委組織了5000多名西部地區和其他少數民族地區幹部到中央國家機關和經濟相對發達地區挂職鍛鍊。據了解,參加過挂職鍛鍊的幹部,大部分已經成長起來,多數進入了更高一級領導崗位,發揮了更重要的作用。
也是從這時起,黨中央、國務院進一步加強了幹部援藏、援疆和支邊的力度。多年來,這些幹部與當地各族人民建立了親密的聯絡和深厚的感情,不僅在幫助民族地區發展上起到了巨大作用,而且為當地各民族幹部的培養和幫帶作出了卓越的貢獻。
一系列政策與舉措的實施,使少數民族幹部隊伍的整體素質有了新的提高。目前,全國共有少數民族幹部290多萬人,佔幹部隊伍總數的7.4%;全國機關縣(處)級以上幹部中有少數民族幹部4.5萬人,佔同級幹部總數的7.6%。
少數民族幹部隊伍的發展壯大,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少數民族幹部的重視,充分説明了黨的民族政策和幹部政策的正確,充分表明了黨和人民對少數民族幹部的信賴。正因為有了這樣一支力量,才為加強民族團結,維護祖國統一,加快民族地區經濟和各項事業的發展,促進各民族的共同繁榮,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