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統信〔2014〕12號 各保險集團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産管理公司: 2013年下半年,大多數公司能夠認真落實保險統計相關規定,及時向我會報送統計信息。但也有少數公司對保險統計工作管控不力,遲報、漏報、錯報數據現象時有發生。為嚴肅工作紀律,確保保險統計工作質量,防止類似情況出現,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遲報重報情況 2013年下半年,保險統計數據信息遲報6家次。太陽聯合保險(中國)有限公司、三星財産保險(中國)有限公司、天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長江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長安責任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和日本興亞財産保險(中國)有限責任公司各遲報1次。 對行業數據質量産生重大影響的保險統計數據信息重報6家次。信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報2次,光大永明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泰康資産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鼎和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和前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各重報1次。 以上公司遲報重報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統計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嚴重影響了保險行業統計數據的及時性和準確性。經研究,給予上述公司行業內通報批評,希望各公司吸取教訓,引以為戒。 二、切實加強保險統計工作管理 當前,部分公司保險統計工作中存在著一些突出問題。一是統計崗位人員變動頻繁,新上崗人員業務不熟悉。二是保險統計相關制度、培訓不到位,統計崗位人員業務能力不強。三是保險統計信息化建設滯後,系統老化等原因影響數據報送時效。四是保險統計人員責任意識不強,對數據錯誤不敏感甚至忘記數據報送時間。 保險統計是事關行業健康發展的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各公司必須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保險統計工作的管理。一是要認真執行保險統計相關規定,採取有效措施穩定保險統計隊伍,加大業務培訓力度,提高保險統計工作質量。二是要加強保險統計信息化建設,嚴格按照制度要求,確保統計數據報送系統運行通暢。三是要嚴格落實責任,統計負責人應切實承擔起領導職責,加強對有關部門的協調和統計聯絡人及具體工作人員的管理。 數據質量是統計工作的生命,保監會今後將進一步加強對數據質量的檢查,對出現遲報、漏報、錯報重要統計數據的保險公司和相關責任人,我會將依法進行處罰。 中國保監會 2014年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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