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回應房地産再融資、IPO等問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3-28 20:5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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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28日電(記者趙曉輝)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28日在例行發佈會上就房地産再融資開閘、IPO排隊、並購重組政策等熱點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房地産再融資審核程序未改變

近日,兩家房地産公司天保基建和中茵股份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審核通過。有記者問:證監會對地産再融資的放行是基於怎樣的考慮?

張曉軍回答説,根據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和2013年《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的規定,證監會對存在閒置土地、炒地以及捂盤惜售、哄抬房價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房地産開發企業,將暫停上市、再融資和重大資産重組,這一政策沒有變化。

他説,證監會堅決貫徹執行國務院文件規定,並已與國土資源部和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立並完善了部門協商機制。對房地産行業上市公司以及募集資金投向涉及住宅房地産開發業務的再融資申請,一律就其用地情況徵求國土資源部的意見。

對於房地産行業上市公司以及募集資金投向涉及商品房開發項目的再融資申請,其商品房開發行為需住房城鄉建設部進一步檢查認定的,證監會將徵求住房城鄉建設部意見。

據介紹,上市公司和保薦機構在報送再融資申請文件時,應按照證監會相關要求同時提供公司專項自查報告、仲介機構專項核查意見等相關文件。證監會在進行相關審核時,將在公司自查、仲介機構核查的基礎上,依據國土資源部等部門的意見來認定。

“目前,證監會仍按照上述程序開展相關審核工作,沒有發生變化。”張曉軍説。

建議IPO企業合理安排申報時間是為企業避免不便

關於證監會建議IPO企業合理把握申報時間的用意,張曉軍回應説,當前主板和中小板在審企業450余家,創業板在審企業230余家,企業排隊積壓現象較為嚴重。

“新申報企業將按照受理順序安排審核,預計在較長時間內難以完成審核程序,但這些企業仍需按照相關規定進行預先披露並不斷更新財務資料。”張曉軍説。

此外,證監會今年要研究推進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方案,證券法也已啟動修訂程序,預計新申報的企業在進入審核程序前,就需要按照新規則重新製作申請文件乃至重新設計發行方案。

“這些當前階段特有的情況,可能會增加新申報企業的成本和負擔,對其日常運營帶來不必要的負面影響。因此,證監會要求保薦機構協助發行人合理把握申報時間,避免給發行人帶來不便。”張曉軍説。

他説,事實上,除在A股市場上市外,企業還可以在充分權衡成本收益的情況下,選擇在新三板掛牌、到境外上市等多種方式融資發展。對此,證監會都予以鼓勵和支持。

針對允許企業自主選擇上市地的考慮,張曉軍説,目前上海主板和深圳中小板適用的法規和發行條件完全一樣,但此前兩所之間約定按企業發行股數多少劃分上市地。這種做法不盡合理,需要進行調整。

“尊重企業自主選擇上市地的權力,符合市場化和法制化原則,有利於滬深交易所提高服務效率與能力。”張曉軍説。

他還透露,去年底滬深交易所建立了以新股發行價為比較基準的上市首日停牌機制,對抑制“炒新”行為起到了一定積極作用,由於該措施實施時間相對較短,政策效果有待觀察,將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研究完善新股上市首日交易機制。

爭取儘早推出並購重組系列制度落實國務院意見

有記者問,近日國務院發佈的《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優化企業兼併重組市場環境的意見》提出九點意見,請問證監會如何貫徹落實?

對此,張曉軍回答説,經反復論證,資本市場並購重組改革思路已經明確,關於進一步取消和簡化行政許可、完善並購重組市場化機制、豐富並購重組支付工具和融資渠道、加強並購重組監管、推行並聯式審批等改革建議,已被《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優化企業兼併重組市場環境的意見》採納吸收。

據介紹,目前,意見涉及資本市場的工作部署中,分道制和借殼標準與IPO標準等同已經實施。其餘政策措施,證監會正在抓緊修訂《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管理辦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制訂《非上市公眾公司重大資産重組管理辦法》和《非上市公眾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相關制度,密切與相關部委的溝通協作,爭取儘早推出。

責任編輯: 滿子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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