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關於扶貧開發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創新機制紮實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3〕25號)精神,進一步加強水利扶貧工作,促進貧困地區更好更快發展,水利部日前印發《關於貫徹落實中辦發25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水利扶貧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這是今後一段時期進一步加強水利扶貧工作的重要文件。 《指導意見》指出,水利扶貧是中央扶貧開發戰略格局的重要組成部分,做好水利扶貧工作是貫徹落實中央扶貧開發戰略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務,是踐行民生水利理念造福貧困地區人民群眾的重要體現,是加快推進貧困地區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保障。各級水利部門要進一步做好水利扶貧工作,加快解決貧困地區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水問題,全面改善群眾生産生活條件,從根本上改變貧困地區水利建設滯後的局面,全力推進貧困地區水利發展新跨越,為實現扶貧開發總體目標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撐和保障。 《指導意見》明確,要把加快貧困地區水利改革發展、提高水利服務與保障能力作為主要目標,把改善貧困地區的民生作為主要任務,著力加強貧困地區水利薄弱環節建設,著力破除制約貧困地區水利發展的體制機制性障礙,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生活水平,改善生産條件,保護生態環境,為貧困地區脫貧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水利支撐與保障。到2020年,力爭從根本上扭轉貧困地區水利發展嚴重滯後的局面,貧困地區水利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能力達到或接近全國平均水平,不合理的水土資源開發利用方式得到扭轉,水利發展與運行的良性機制初步建立,水利人才隊伍管理能力明顯增強。 《指導意見》要求,要以改革創新的精神做好水利扶貧工作。一是建立水利扶貧精準工作機制;二是建立與駐村工作隊(組)的聯絡機制;三是建立貧困地區水利扶貧項目儲備機制;四是全力推進貧困地區民生水利工程建設;五是切實加強貧困地區水利建設與管理;六是加強水利定點扶貧工作;七是加大對貧困地區的投資傾斜力度;八是建立水利扶貧工作考核機制。同時,《指導意見》還提出了加強組織領導、加強技術支持、加強監督檢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加強輿論宣傳等5項保障措施。 下一步,水利部將積極做好《指導意見》的組織實施,進一步加強水利扶貧工作,為貧困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實的水利支持和保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做出應有貢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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