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小型微型企業發展情況報告(摘要) 國家工商總局全國小型微型企業發展報告課題組 通常來講,小型微型企業是除大中型企業以外的各類小型、微型企業的統稱,在我國,個體工商戶視作小型微型企業。小型微型企業數量龐大,已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是經濟持續穩定增長的堅實基礎。但自2008年世界金融危機以來,很多小型微型企業難以擺脫困境,扶持其走出困境健康發展,有利於增強整個經濟社會活力。據統計,我國中小企業創造的最終産品和服務價值相當於國內生産總值(GDP)總量的 60%,納稅佔國家稅收總額的50%,完成了 65%的發明專利和 80%以上的新産品開發。小型微型企業在促進就業方面有著突出的貢獻,是新增就業崗位的主要吸納器。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就意味著創造社會就業崗位,意味著使小型微型企業在解決民生問題、推進經濟增長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 由於缺乏統一完善的統計體系,目前,我國小型微型企業的數量、結構等情況沒有相對準確的數據,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政府優惠政策的落實。為了摸清全國小型微型企業的數量情況,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重點工作部門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自2012年11月起,我們組織力量開展了《全國小型微型企業發展報告》的課題研究工作。對照《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通過對2012年參加全國年檢企業的數據測算,初步摸清了全國小型微型企業的總體數量和佔各類企業、市場主體的比重。需要説明的是,由於小型微型企業統計涉及不同行業企業的資産總額、營業收入、從業人員等諸多複雜因素,本次研究只是一次初步嘗試,只能説大體上反映了小型微型企業的總量情況。目的是希望以此增進社會各界從各自領域和宏觀、微觀等諸多層面加強對小型微型企業發展問題的關注,為支持、鼓勵和引導小型微型企業發展提出更多更好的對策建議,提供更高水平的服務。 一、小型微型企業佔市場主體的絕對多數,是經濟持續穩定增長的基礎 根據2011年6月18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聯合印發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我們對2012年3月至6月實際參加年檢的約1200萬戶企業營業收入、資産總額和從業人員三項指標進行了數據採集,共採集分析數據2100萬條。分析顯示,截至2013年年底,全國各類企業總數為1527.84萬戶。其中,小型微型企業1169.87萬戶,佔到企業總數的76.57%。將4436.29萬戶個體工商戶納入統計後,小型微型企業所佔比重達到94.15%。 二、小型微型企業成為社會就業的主要承擔者 我國有勞動力人數近8億,就業人數已達 7.67 億。全國的小型微型企業,僅企業主自身一項就解決了幾千萬人的就業問題,加上企業雇傭員工,已經解決我國1.5億人口的就業。新增就業和再就業人口的70%以上集中在小型微型企業。小型微型企業成為社會就業的主要承擔者,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從資産凈值人均佔有份額上來看,同樣的資金投入,小型微型企業可吸納就業人員數倍于大中型企業。小型微型企業單位投資的勞動力(就業容量)和單位産值使用勞動力(就業彈性)都明顯高於大中型企業。也就是説,相同資本投入,小型微型企業的就業崗位單位産出最高。同樣的資金投入,小型微型企業可吸納就業人員平均比大中型企業多4倍至5倍。 二是從絕對份額來看,小型微型企業是解決我國城鎮就業和農村富餘勞動力向非農領域轉移就業問題的主渠道。相對大中型企業,微型企業創業及就業門檻較低,創辦微型企業所使用的資源少,對環境的適用性更強,新微型企業創辦速度更快,從而使得數目眾多的微型企業在總量上提供社會的就業機會更多些。按照新標準和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數據,加上有證照的個體工商戶,微型企業從業人員佔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全部法人企業從業人員的38.7%。目前中國70%的城鎮居民和80%以上的農民工都在小型微型企業就業。 三是從容納就業人數的空間上來看,大型企業擴大就業的能力與資本的增長呈反比例的變化。隨著大企業技術構成和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加上企業的優化重組,大中型企業特別是大型企業能夠提供的新的就業崗位將越來越有限,勞動密集型的特徵正在迅速淡化,集中在輕工業和服務業的小型微型企業,成為新成長勞動力就業和失業人員再就業主要承擔者。 三、小型微型企業的顯著特點 (一)投資主體和所有制結構多元,私營小型微型企業是小型微型企業的主體。小型微型企業涵蓋城鄉各類企業所有制形式,但國有集體、外資、私營企業中,小型微型企業比例各不相同,反映了我國國有集體、外資、私營三種不同所有制性質的企業類型的規模、資産及營業情況。外資企業中小型微型企業的比重最低,外資企業規模相對較大,僅53.94 %的企業符合小型微型企業標準。國有集體企業主要存在於關係國家經濟命脈的主導行業,投資規模較大,小型微型企業佔61.39 %。私營企業中小型微型企業的比重最高,80.72 %的私營企業均為小型微型企業,構成了我國小型微型企業的主體。國家工商總局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3月底,我國實有企業1374.88萬戶。其中,私營企業1096.67萬戶,佔企業總數的近80%,據此測算,全國私營小型微型企業有885.23萬戶。而在小型微型企業內部結構中,微型企業佔據絕對份額,小型企業佔14.88%,微型企業佔85.12%,小型與微型企業的比例約為1:5.72。小型微型企業特別是私營小型微型企業的蓬勃發展,説明我國市場經濟體系日益完善,民營經濟生存成長環境得到有效改善。 (二)勞動密集度高,兩極分化明顯,産業結構性矛盾突出。小型微型企業一方面敢於創新,各類新興行業和新型業態不斷涌現,另一方面又大多集中於以資源開髮型、産品初加工型、服務低層次型為主的傳統行業,呈現出“鋤頭與衛星齊飛,高端與低端並存”的現象。從小型微型企業的行業分佈看,小型微型企業行業相對集中。工業(包括採礦業、製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産和供應業)小型微型企業佔各類小型微型企業的18.49%,批發業和零售業小型微型企業佔各類小型微型企業的36.44%,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小型微型企業佔各類小型微型企業的9.93%。這幾大行業中的小型微型企業共670萬戶,佔小型微型企業總數的近三分之二。科技型小型微型企業(此處僅指信息傳輸業、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小型微型企業)佔各類小型微型企業的比重為4.62%。 小型微型企業低價格、低技術、低收益、低附加值的傳統發展路徑依賴,直接制約了其投入産出效益水平的提高。産業層次普遍不高導致轉型升級意願不高、難度較大。此類行業顯著特點是技術要求低,競爭充分,市場趨於飽和,利潤微薄,從行業本身發展前景分析,相關企業不具備迅速擴張的條件。部分企業由於經營壓力,轉型升級的願望較強,但在資本、技術、人才、管理等轉型升級的關鍵因素方面積累不足,相當數量的小型微型企業轉型升級較為困難,小型微型企業的發展後勁和活力不足。 (三)發展不平衡,優勢地區集中,具有明顯的地域集群特色。從整體上看,小型微型企業的行業分佈廣泛,但是由於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産業佈局和産業政策導向等存在區域差異,不同地區小型微型企業的發展水平和産業特點也呈現很大的差別。 首先,小型微型企業區域分佈不均衡。從小型微型企業的地域分佈看,東部11個省市小型微型企業佔全國小型微型企業的比重為60.40 %,中部8個省小型微型企業佔比為20.35 %,西部12個省區市(廣西和內蒙古因享受西部大開發政策,納入西部地區統計)比重僅為17.23%。同時,産業分佈也表現出地域性差異。如東部地區集中了三分之二的小微工業企業。 其次,小型微型企業産業集群的地區分佈不均勻。這一特點既表現在國內不同地區之間,特別是沿海與內地之間,也表現在不同省份之間,甚至還表現在城鄉之間。總體來看,小型微型企業産業集群程度與區域經濟發展水平呈正相關性,市場經濟發達、市場機制健全的地方,産業集群更加容易出現,而經濟欠發達地區小型微型企業則比較分散,“散兵遊勇單兵作戰”較多。 第三,區域間分佈不平衡呈縮小趨勢。從近兩年發展情況看,東部發達省市企業戶數增長速度有所回落,西部地區企業實有戶數發展速度相對較快,小型微型企業發展貢獻了增量部分的四分之三以上。中西部一些地區也出現了産業集群化的趨勢,或者説具有産業集群的雛形和發展潛力。 (四)敏感脆弱,易受外部環境變化影響,但具有較強的生命力和進取精神。小型微型企業因其自身規模小,抗風險能力弱,對外部經濟、政策環境的敏感程度普遍較高。近年來由於我國經濟增速放緩、結構調整和國際經濟下行,小型微型企業的發展受到很大影響。調查顯示,僅有12%的小型微型企業表示在近幾年營業額快速或高速增長(增長率30%以上),其餘大多數企業經營發展緩慢。此外,小型微型企業在發展過程中仍舊面臨大企業的擠出效應,尤其是宏觀經濟環境不景氣的背景下,各種社會資源向大中型企業傾斜傾向更加明顯。社會資源分配向已發展壯大的企業集聚,進一步擠壓小型微型企業生存空間。問卷調查顯示,46.84%小型微型企業反映市場需求不足、産品銷售困難,58.08%反映市場競爭壓力加大,23.74%反映訂單不足。 另一方面,雖然小型微型企業發展面臨種種困難,但小型微型企業主普遍對未來的發展前景抱以積極樂觀的態度,表現出鍥而不捨的奮鬥精神和頑強的生命力。小型微型企業的一大特點是退出成本相對較低,允許小型微型企業從頭再來。調查中發現,有超過三分之一的小型微型企業主曾經有過多次創業經歷,最終經過不懈努力,找尋到最適合的發展平臺。小型微型企業一旦找到合適機會,會展現頑強生命力和進取精神。這種創業精神正是國家進步、經濟飛躍的力量源泉。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