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江西省紀委對7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發出通報。 通報強調,作風建設貴在“常”“長”二字,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要切實擔負起抓作風建設的主體責任和領導責任,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若干規定精神,堅持不懈反對“四風”,嚴防作風問題反彈。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大監督檢查和執紀問責力度,聚焦“四風”問題,嚴肅查處違紀行為,不斷鞏固和擴大糾正“四風”的成果。 江西省紀委通報的7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分別是: 上栗縣地質礦産局局長賴冬明違反規定贈送“紅包”問題。經萍鄉市國土資源局黨組研究決定,免去賴冬明上栗縣地質礦産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經上栗縣紀委研究決定,給予賴冬明黨內警告處分。 省煤炭集團新餘礦業公司超標準裝修內部食堂問題。經省煤炭集團公司黨委研究決定,給予新餘礦業公司總經理羅慶賀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新餘礦業公司黨委書記康峰黨內警告處分。 都昌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長彭新球公車私用等問題。經九江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彭新球黨內警告處分,收繳其應由個人承擔的交通違章罰款並上交縣財政。 南昌市動物衛生監督所所長唐玉明公車私用問題。經南昌市農業局黨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唐玉明黨內警告處分,免去其南昌市動物衛生監督所所長職務。 袁州區安監局副局長況智斌工作日午餐飲酒問題。經袁州區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況智斌行政記過處分。 萬安縣枧頭鎮政府常務副鎮長曾廣柏、紀委書記郭守輝、副鎮長王建華、副科級幹部賴忠善等4人參與“以錢為賭注”的打牌活動問題。經萬安縣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縣委同意,決定給予曾廣柏、郭守輝、王建華、賴忠善等4人黨內警告處分。 萬載縣安監局副局長王年根違規操辦兒子升學宴問題。經萬載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王年根黨內警告處分,其違規收受的禮金已在調查期間退回。(記者李文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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