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2014年度重點工作安排,針對當前食品和食品添加劑標簽標識管理中存在的不真實、不規範等問題和違法違規行為,日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發出《關於開展專項監督檢查規範食品標簽標識的通知》,部署各地開展食品標簽標識專項監督檢查工作。 《通知》指出,此次專項監督檢查的重點為嬰幼兒配方乳粉、嬰幼兒輔助食品、乳製品、酒類産品、肉製品、糧食加工品和食用植物油等食品。旨在通過專項監督檢查和綜合治理,嚴格規範企業食品標簽標識的標注使用,嚴肅清理和規範委託加工食品和分裝食品的標簽標識行為,嚴厲打擊利用標簽標識造假、欺詐等違法行為。 《通知》強調,廣大食品生産經營企業須結合産品實際,建立完善標簽標識管理制度。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等具體要求,主動開展自查自糾,保證食品標簽標識內容真實、規範,易於消費者辨認和識讀,不得違法違規標注。對自查中發現食品標簽標識不符合有關規定和要求的,食品生産經營者應當立即停止生産經營,通知相關生産經營者,並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及時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報告。 《通知》要求,各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切實加強監督檢查,針對確定的重點食品品種,著重檢查標簽標識是否符合相應的法規要求和特殊規定,是否存在嚴禁標注的相關信息等;針對委託加工、分裝食品等重點環節,著重檢查標簽標識是否依規標注委託及受委託單位名稱、地址、生産許可證編號等信息,是否標明分裝單位名稱、地址、分裝日期等標識;針對生産經營的食品及許可情況,著重檢查標簽標識是否存在誇大宣傳,違法標注適宜人群、功效成分及劑量等內容;針對食品生産、銷售等環節特點,突出治理食品標簽標識虛假標注、誇大標注等問題,嚴厲打擊食品標簽標識違法行為,特別是對利用食品標簽標識制假售假等行為將嚴懲重處、絕不手軟,對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通知》還要求各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促進行業自律和自我規範,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形成合理有效的社會監督機制。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將根據專項監督檢查工作情況,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的規定,修訂完善《食品標簽標識管理辦法》,進一步規範生産經營企業的食品標簽標識行為,引導廣大消費者科學消費、安全消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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