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財政廳發佈《四川省省級單位外賓接待經費管理辦法》,規定了省級單位在接待外賓過程中産生的住宿費、日常伙食費、宴請費、交通費、贈禮等報銷標準。同時對招待天數、人數等都作了詳細要求。 標準從嚴: 贈禮不得超過400元 住宿費方面,副部長級及以上人員率領的外賓代表團,可安排在五、四星級賓館,其餘安排的賓館最高不超過四星級。副部長級及以上人員可安排普通套間,其他人員安排標準間。 日常伙食費方面,國家元首、政府首腦級每人每天600元;副總統、副總理和正、副議長級每人每天550元;正、副部長級每人每天500元;其他人員每人每天300元。 宴請費方面,省領導出面舉辦的宴會,每人每次400元,廳級及以下人員出面舉辦的宴會,每人每次300元。冷餐、酒會、茶會分別為每人每次150元、100元、60元。 交通費方面,副部長級及以上外賓可提供飛機頭等艙和火車軟席(含高鐵/動車商務座、全列軟席列車一等座、火車高級軟臥),其他人員可提供飛機經濟艙和火車軟席(含高鐵/動車一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一等座、火車軟臥)。在符合禮賓要求的前提下,外賓出行應當集中乘車,減少隨行車輛。 贈禮方面,如確有需要,經審批後,可由接待單位贈禮1次,其他單位不得重復贈禮。贈禮方或受禮方為正、副部長級人員的,每人次禮品不得超過400元;贈禮方或受禮方為司局級人員的,每人次禮品不得超過200元。辦法規定,贈禮對象僅為外方團長。 範圍從嚴: 五項費用外一律自理 除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外,外賓在川期間的接待費用將嚴格控制在住宿費、日常伙食費、宴請費、交通費、贈禮等五項範圍內。五項之外的費用,均由外賓自理。 外賓在川期間,宴請不得超過兩次。對應邀來川的外賓,省級單位應根據互惠對等原則或對外交流協議等,區分為全部招待、部分招待和外賓自理。無互惠對等原則及外事交流協議的,招待天數原則上不得超過5天(含抵、離當天),招待人數可由省級單位按內部規定執行,超出規定天數和人數的,一律由外賓自理。 辦法同時規定,各接待單位原則上不得列支外賓來川旅費。 管理從嚴: 未經批准不得邀請來訪 《辦法》還在制度層面進行規定。未經授權批准,省級單位一律不得對外發出正式邀請或做出接待承諾。接待計劃應當明確外賓團組中由我方招待的人數、天數,費用開支範圍以及資金來源、列支渠道、預算等。計劃編制必須嚴格控制在年度接待經費預算內,不得突破。 辦法要求,省級單位應當從嚴從緊控制外賓接待經費,嚴格執行接待費開支標準和範圍,不得擅自突破,不得向同級機關、下級機關、下屬單位和企業等攤派、轉嫁費用。 除涉密內容和事項外,外賓接待經費的預決算應當按照預決算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及時公開,接受社會監督。《辦法》明確,在接待過程中,凡擅自提高接待開支標準;計劃未經批准接待外賓;違規擴大外賓接待開支範圍,報銷與接待無關的費用;虛報外賓接待級別、人數、天數,套取接待經費的;或使用虛假發票報銷接待費用的,一律責令整改,追回資金,並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解讀 相比中央規定四川省在四個方面更細化 4月1日,記者邀請省財政廳外事外債處相關負責人,第一時間對《四川省省級單位外賓接待經費管理辦法》進行權威解讀。 記者:總統的伙食費才600元,這樣的標準是否會影響接待效果? 答:在編制這個標準之前,財政廳外事外債處相關同志專門對成都市的大型酒店、賓館進行了實地走訪,進行了詳細的價格核算。然後我們與省外僑辦等單位座談,了解外事接待中的實際需求。制定該標準,兼顧了接待需求和接待費用最小化的結果。 記者:相比中央出臺的外賓接待經費管理辦法,四川省有哪些特點? 答:四川省的辦法規定更細緻、更嚴格。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首先是贈禮,四川省比中央的規定中多增加了必要性審核、申報流程兩個方面,對該項費用管控更嚴。第二,四川省的辦法增加了對接待訪問四川省的著名友好人士、社會名流、專家學者的規定。第三,在範圍上更嚴格,中央的規定是“外賓在華期間的醫藥、郵電通訊、洗衣、理髮等費用,除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外,均由外賓自理”,四川省則規定除住宿費、日常伙食費、宴請費、交通費、贈禮五項費用外,均由外賓自理,用“排除法”就能避免中間的模糊領域,執行度更高。第四,對陪同人員的誤餐補助,四川省把“每人每次50元”細化為“每人每次早餐20元、午餐40元、晚餐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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