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8日電(新華社記者 王立彬)為維護土地管理秩序、保護農民合法權益,國家土地督察機構8日宣佈對寧夏回族自治區等存在嚴重土地違法違規問題的6省區實施限期整改,期間暫停該地區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的受理和審批。國土資源部及國家土地督察機構近日披露的地方政府土地違法,特別是以各種産業經濟園區名義圈佔耕地的現象,勢頭猛于虎,必須對有關省份予以曝光,對有關責任人一查到底。 “黃河百害,唯富一套”,古老的黃河到綿長的賀蘭山之間的肥美原野,自古號稱塞上江南。土地督察發現,就是在這裡,賀蘭縣所謂“寧夏生態紡織産業示範園”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違法違規徵收集體土地3.44萬畝(耕地約3萬畝,其中基本農田5380畝)。部分“産業園區”來路不法、去向不正。督察發現,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集寧區違法違規徵收集體土地7800畝(其中耕地1036.57畝)建設所謂“物流園區”,違法佔地417.8畝(其中耕地115.2畝)建設政府行政辦公樓群。而安徽省太和縣肖口鎮有色金屬循環經濟園區管委會非法批地和違法佔地894.43畝(其中耕地312.91畝),太和縣政府違規出讓土地且整改不到位。在國土資源部一季度通報5起典型案件中,4起涉及所謂“經濟産業園區”。 嚴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衝擊國家耕地保護紅線,首當其衝侵害的是農民權益。此次公告的河南省永城市違法佔地1201.92畝(其中耕地1099.93畝),拖欠被徵地農民徵地補償安置費用12852.75萬元,未落實被徵地農民社保費用2891.6萬元。湖北省鄂州市華容區未按照國務院規定建立被徵地農民社保制度,2012年以來30個批次徵收土地未落實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涉及資金1148.59萬元;廣東省茂名市電白區違法佔地89.37畝,被徵地農民2100人、社保資金1890.1萬元未落實到位,未落實徵地安置留用地159.63畝,閒置土地1080.75畝處置不到位。這些驚人數據背後,是基層政府不法、農民不滿、社會不安,對此再不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據國家土地督察辦公室數據,2013年9月至12月實施的維護被徵地農民合法權益專項督察,落實徵地補償安置費用和被徵地農民社保費用約188億元(其土地補償費98.16億元,安置補助費49.92億元,社保費用39.90億元),落實2.79萬戶被徵地農民的安置住房。實踐證明,解決當前土地徵收中的糾紛和矛盾,責任主體在地方政府,國家土地督察機構也負有重要監督檢查責任,維護被徵地農民合法權益的工作要進一步深化。由國家土地督察機構實施限期整改,維護群眾權益工作一抓到底,有利於推動市縣政府及國土資源部門及時整改問題、化解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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